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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廣網北京6月15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如今,微信已經是很多人都離不開的手機應用,也保留著不少重要的聊天信息和生活、工作資料,萬一數(shù)據丟失就相當麻煩。
5月31日,安卓版微信升級到6.6.7版本,各家應用商店也紛紛開始推送新版本的微信,但對于錘子堅果Pro 2手機的很多用戶來說,卻是一場噩夢的開始。
最近有多位消費者向《天天315》欄目和新浪黑貓投訴平臺(http://tousu.sina.com.cn/)反映,他們都是錘子堅果Pro 2手機的用戶,在更新了應用商店推送的新版本微信后,這些用戶發(fā)現(xiàn),他們微信內的重要資料和聊天記錄全都丟失了。
在上海工作的徐先生去年底購買了錘子堅果Pro 2手機,之所以選擇這款手機,是因為徐先生一直關注錘子科技創(chuàng)始人羅永浩,也是他的粉絲。不過,就在5月31日,正在用微信聊天的徐先生突然被系統(tǒng)自動彈出的更新提示打斷了。沒有注意看提示的內容,徐先生就點擊了“確認”按鈕。可就是這樣的一個簡單操作,卻讓徐先生傻了眼。
正在用微信聊天的徐先生被“更新”突然打斷,更新過后,徐先生發(fā)現(xiàn)需要重新登錄微信,可是重新登錄以后,徐先生不但找不到剛才的聊天記錄,就連之前微信里所有的聊天記錄和其他個人信息也都消失了。
徐先生微信里的個人信息有11G,這些數(shù)據都隨著這次更新灰飛煙滅了。這里面有多年的聊天記錄,也有工作上的業(yè)務憑據,還有和已故家人的聊天信息。隨后,徐先生向錘子科技客服反映了他所遇到的問題?头藛T表示,徐先生的微信數(shù)據不能恢復;對于徐先生的損失,他們愿意賠償一個充電寶作為補償。
徐先生說,他自己可以出些錢,就想讓他們想辦法把數(shù)據恢復了,“但他們說已經恢復不了了,說給個小充電寶或者耳機。最后說來說去只能是這一個結果,我沒有辦法,到處去投訴,官方一直也沒有什么回應。我并沒有說要多少的賠償,最起碼有一個好點的態(tài)度,承認你這個東西弄錯了,給道個歉!
與徐先生一樣,西安消費者李先生也是錘子堅果Pro 2手機的用戶,他也是在更新微信后,微信里保存的所有數(shù)據便都丟失了。記者詢問在更新軟件時,是否有提示存在數(shù)據丟失的風險,李先生說,有提示,但具體表述是“APP簽名不一致,可能導致數(shù)據丟失”,李先生覺得這樣的表述并不清晰。他說,“用安卓手機習慣了,沒太在意,是手機廠商自帶的應用商店,沒想到會造成什么不好的后果,對手機也沒做其他更改,獲得其他權限什么的,就點了確認。結果重新登錄后就發(fā)現(xiàn)所有的聊天記錄全都沒了!
李先生和其他遇到相同問題的用戶也嘗試與錘子科技客服人員溝通,對方表示,微信數(shù)據不能恢復;此外,在用戶協(xié)議中也有對于相關問題的免責聲明,因此不能對李先生的損失負責。
記者查閱了這款手機在新機啟用時提示的一份用戶協(xié)議,在其中的“免責聲明”中提到:“錘子軟件不能保證在使用本軟件后,用戶的移動設備和計算機數(shù)據不丟失,不能保證用戶自行安裝的第三方軟件的安全性、正確性、適配性和合法性!
此外,記者還在微信官網看到關于“微信聊天記錄保存規(guī)則說明”,其中指出,微信軟件卸載后,所有聊天記錄將會清除,重新安裝后將無法繼續(xù)查看聊天記錄;微信軟件未卸載(直接覆蓋安裝),聊天記錄將會被保存;為了保護用戶隱私,聊天記錄會保存到用戶本機,服務器不會保存。如果未備份聊天記錄,更換手機后無法查看之前手機上的聊天記錄。
就消費者向《天天315》欄目反映的問題,記者與錘子科技方面取得聯(lián)系,客服人員代表錘子科技向記者表示,雖然在推送微信更新版本時已經提示用戶數(shù)據丟失的風險,但是錘子科技依然會對給用戶造成的影響表示歉意。此外錘子科技方面還承認,在推送新版本微信時出現(xiàn)了bug,是他們手機系統(tǒng)中的bug,該問題僅在堅果Pro 2機型上出現(xiàn);并且第一時間和微信方面取得溝通,但是很遺憾,并不能夠恢復用戶的數(shù)據。
錘子科技客服稱,在接到用戶關于此類問題反饋的當天,他們的應用商店對微信的版本也做了相應的調整,并在后續(xù)發(fā)布了4.2.5.1版本,手機系統(tǒng)解決了這一問題。
一旦手機中的微信信息丟失,責任如何劃分、認定?微信屬于手機第三方軟件,其中的一些重要信息都在微信數(shù)據端,同時出于信息安全考慮,第三方軟件信息管理不會依托給手機廠商。一旦出現(xiàn)信息泄露和丟失,第三方軟件是否應該負主要責任?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邵桐認為,這首先要看服務的提供商提供的軟件是否具備安全性能,或者它的技術是否已經完善,不存在任何技術上的瑕疵,如果推出的軟件服務存在瑕疵,甚至導致消費者的信息無法恢復,這個軟件本身就不應該向消費者推送,如果推送了,造成了消費者的損失,主要的過錯還是在于運營商和軟件的開發(fā)商。因為大家不能要求消費者對于這些接受的服務進行嚴格的審查,因為他們沒有能力,也沒有相關的設備和技術。因此,消費者是在完全不知情,也不可能做出安全評估的情況下接受了這個服務,所以一旦接受了這個服務,遭受的損失應該由軟件的開發(fā)商和運營商承擔主要的責任。
錘子科技對于消費者的數(shù)據丟失是否應該承擔相應責任?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律師蘆云指出,首先,這涉及到一些技術問題,錘子公司在進行更新時應有一個提示的義務,而且公司在確認更新時應該多一個步驟,比如提示更新后是否還要確認,從而避免誤點更新。其次,確定更新時,須有相關的風險提示信息,且應當用通俗易懂的話來解釋,對于使用客戶信息的要用特別的字號標示出來,以便消費者能夠看到。再次,公司應當保證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的手機信息沒有了,公司應該給一個合理的解釋。最后,消費者可能并不在意賠多少錢,在意的是手機里的數(shù)據和具有商業(yè)價值的信息。運營方既然有過錯,就應當?shù)谝粫r間盡最大努力幫助消費者恢復數(shù)據,如果不能恢復,應當予以相應的賠償。
客服人員代表錘子科技向消費者表達了歉意,也對一些消費者進行了補償,比如贈送充電寶。但消費者對這樣的處理很不滿意,認為錘子科技應該第一時間在官方渠道對這個問題給予聲明。面對產品給消費者帶來的直接或間接損失,商家怎樣處理會更理想?在邵桐看來,首先,商家在官方網站上要及時進行聲明和道歉,從精神上可以使消費者得到一定的安慰。至于從物質上進行補償?shù)膯栴},應當就個案而論,區(qū)別不同的主體、不同的信息價值進行補償。
手機廠商方面制定的用戶協(xié)議是否合理?是單方面聲稱免責,就真的可以免責嗎?蘆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免責聲明,這個聲明的合法性值得商榷。因為它的表述把所有責任都推到了消費者身上,而實際上手機和軟件、消費者之間存在一個交互過程,手機本身以及和相應軟件的適配性是否達到技術要求和標準,是否達到相應規(guī)范、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這是企業(yè)自己需要完成的。同時第三方APP軟件在設計或者軟件更新的時候也會有相應的局限性,如果在更新過程中出現(xiàn)了系統(tǒng)上的問題,它也應當承擔責任。而消費者在使用的過程中,因為自己的原因弄出問題,消費者自己承擔責任。但如果確實屬于消費者不知情或者在商家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消費者進行了錯誤操作,再讓消費者買單是不合理的。因此在責任劃分上不能一概而論,也不能一刀切,應當結合具體事件進行判斷。
消費者在日常使用手機的時候,誰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手機出現(xiàn)信息泄露或者丟失的情況,但所有事情就怕“萬一”。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己的信息?消費者想維權應該注意哪些環(huán)節(jié)?邵桐表示,首先對于手機中信息外泄的問題,建議消費者不要把ID和相關密碼對外泄露,一旦泄露,很可能會被一些不法人員所利用。還應當定期給手機中的信息做備份。
如果想維權,消費者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手機內部信息的保護,是否是通過自己泄露出去的,如果是自己泄露出去的,對維權很不利。如果是錯誤操作或者使用了第三方軟件造成信息泄露和丟失,可以通過在手機上或者其他設備上的備份來主張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