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解釋
目錄·簡介·實施情況·影響·實例分析 實施攜號轉網被認為是能使消費者、國家和電信行業(yè)三者都受益的舉措。號碼攜帶既有利于消費者,也有利于優(yōu)化市場結構,通過市場的管制措施,實現(xiàn)有效競爭,提高消費者福利。對消費者來說,號碼攜帶可以減少用戶的轉網成本。對國家來說,號碼攜帶能節(jié)約號碼資源。號碼攜帶可以打破現(xiàn)有電信運營商的優(yōu)勢地位,從而促進市場競爭,優(yōu)化市場結構。實施號碼攜帶后,號碼資源通常由第三方集中管理,也節(jié)約了社會資源。 簡介 攜號轉網:也稱作號碼可攜帶、移機不改號,就是一家移動電信運營商的用戶,無需改變自己的手機號碼,就能轉而成為另一家運營商的用戶,并享受其提供的各種服務。例如,持有133號碼的手機用戶,轉入中國移動網,享受中國移動提供的電信運營服務。攜號轉網主要包括固定號碼攜帶和移動號碼攜帶兩種。號碼攜帶有助于扶持新運營商,促使新運營商快速進入市場。 實施情況 一、中國“攜號轉套餐”的實施情況 2006年10月,原信息產業(yè)部發(fā)布了630號文件《信息產業(yè)部關于保障移動電話用戶資費方案選擇權的通知》,該文件又被業(yè)界稱為“攜號轉套餐”或“攜號轉品牌”政策。政策頒布后,各省市運營商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或分階段執(zhí)行或全面執(zhí)行。從目前執(zhí)行的情況來看,用戶在運營商開始實施的3~6個月內,對該政策表現(xiàn)出了相當大的熱情,特別是大量25歲以下的年輕人充當了早期采用者的角色,轉換套餐的意愿比較強烈。隨著轉套餐的需求得到釋放,6個月后轉套餐用戶的比例明顯下降。 由于“攜號轉套餐”政策規(guī)定適用的對象是“在同一移動電話歸屬地內(俗稱‘移動電話本地網’)”的用戶,這并不是一個要求全網統(tǒng)一的政策,而是可以在各地移動網內實施,對于移動運營商來說并不存在非對稱管制的問題;再加上運營商普遍采取謹慎宣傳、分階段執(zhí)行的策略,因此“攜號轉套餐”政策的實施實際上對移動運營商來說,影響并沒有預期的那么大。盡管攜號轉品牌將會打通低端用戶和高端用戶之間的消費平臺,存量用戶市場的收入會受到短期波動影響,但是攜號轉品牌為運營商提升品牌的純度,突出品牌的顯性化帶來新的機遇。通過優(yōu)化套餐,區(qū)隔更顯性的用戶細分市場,反而會幫助運營商鞏固存量市場,同時也增強套餐對新增用戶的吸引力。 從國外攜號轉網的實踐經驗來看,多數(shù)國家和地區(qū)的管制機構以及運營商都希望政策能夠緊密地切合電信市場發(fā)展實際,通過分階段的實施方案來逐步實現(xiàn)。此外,攜號轉網涉及到技術改造升級、運營商的成本利益分成等多個方面,需要采取漸進的方式來逐步實現(xiàn)。同時,中國《電信法征求意見稿》中針對“攜號轉網”已經有了原則性的規(guī)定,即“在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情況下,運營商要承擔該義務”。所以,中國“攜號轉套餐”政策被認為是“準攜號轉網”政策,被看作是攜號轉網政策啟動的第一步。 二、國外攜號轉網政策的實施狀況 出自于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號碼資源的充分利用和促進公平競爭的考慮,全球已有4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陸續(xù)實施了攜號轉網政策。攜號轉網從形式上分為兩大類:固定號碼攜號轉網和移動號碼攜號轉網。固定號碼攜號轉網是指用戶在固網運營商之間攜號轉網,移動號碼攜號轉網是指用戶在移動運營商之間攜號轉網。由于大多數(shù)國家固網和移動網之間的編號方式不同,目前除美國外,其他國家的用戶無法在固網運營商和移動運營商之間實現(xiàn)號碼攜帶。在實行攜號轉網的國家和地區(qū)中,將近1/4的國家在固定電話和移動電話市場都實行號碼攜帶,而且移動號碼攜帶是各國實施攜號轉網政策的重點,許多國家甚至不提供固定號碼攜號轉網而直接實施移動號碼攜號轉網。由于我國目前移動通信市場競爭激烈,因此很有可能先在移動通信領域實施攜號轉網政策。從國外攜號轉告網政策的實施經驗來看,可總結出以下四個特點。 1 高普及率是實施攜號轉網的前提 絕大部分的國家在實施號碼攜帶時其移動電話的普及率已經比較高。除了英國和新加坡在25%左右之外,其他國家實施時的普及率已經超過40%,普遍在60%以上,有的甚至超過了100%,在這種情況下推出移動號碼攜號轉網可以減少對號碼資源的浪費。 2 攜號轉網政策實施難度較大 攜號轉網政策的出臺往往是一個艱難的過程,美國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美國早在1996年頒布的《電信法》中就提到了號碼攜帶業(yè)務。2002年11月,美國聯(lián)邦通信委員會(FCC)宣布將要引入移動號碼攜帶,要求運營商針對號碼攜帶業(yè)務的引入及實施費用進行估算,此項決定遭到了移動運營商的聯(lián)合反對。經過多年周旋,攜號轉網業(yè)務于2003年11月24日才開始實施,從立法到實施歷時七年。 3 業(yè)務收費影響政策效果 攜號轉網業(yè)務收費的高低,對攜號轉網政策的實施效果產生直接的影響。對多國移動號碼攜帶的收費與業(yè)務使用之間的相關性進行研究后發(fā)現(xiàn),兩者之間的相關系數(shù)為-0.51。兩者不存在嚴格的負相關關系,但仍然存在業(yè)務收費越高,業(yè)務使用率越低的趨勢。 4 業(yè)務辦理時間影響積極性 除了辦理費用,業(yè)務辦理時長也影響用戶辦理攜號轉網業(yè)務的積極性。與收費類似,號碼攜帶的業(yè)務使用率與辦理時長并不存在嚴格的負相關關系,但整體趨勢上還是存在著一定的相關性,即辦理時長越短,用戶使用率越高。 影響 攜號轉網政策實施對運營商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論,要看實施的攜號轉網政策是雙向互轉的對稱性管制政策,還是單向可轉的非對稱性管制政策。雙向互轉的對稱性管制政策是指一個移動運營商的用戶可以保持號碼不變的前提下,轉入另一個運營商的網絡,同時另一個運營商的用戶也可以對等的轉入該運營商。目前歐美運營商實施的攜號轉網政策都是雙向互轉的對稱性管制政策。而單向可轉的非對稱性管制政策是指一個運營的用戶可以不受限制的轉入另一個運營商,而另一個運營商的用戶要轉入該運營商,會受到限制。韓國針對SKT實施的攜號轉網政策就是非對稱管制的攜號轉網政策。 經過行業(yè)重組后,在通信市場將存在三家通信運營商,如果我國實施雙向互轉的對稱性攜號轉網管制政策,將對三大運營商產生普遍的影響。 1 通信資費會普遍下降 攜號轉網實施后在網絡質量相當?shù)那闆r下,價格更便宜的運營商將會在市場上勝出,為了爭奪客戶,運營商將會豎起價格戰(zhàn)的大旗爭奪用戶。引入攜號轉網政策后,英國每月簽約電話資費指數(shù)下降3%,包括預付費業(yè)務在內的所有移動電話資費指數(shù)下降近5%;美國的T-Mobile也下調了某業(yè)務套餐的價格,調整幅度高達 33%?梢娭袊\營商實施攜號轉網后,資費下降將是不可避免。 2 保有用戶需要付出更多 為了降低用戶離網的影響,運營商不得不付出更多的成本在提高服務能力上。例如攜號轉網政策實施四年給美國移動運營商帶來200億美元的成本,光是維護費用每年就在5億美元以上。為了穩(wěn)定用戶韓國SKT花費了4778億韓元的營銷費用。可以預見,運營商為保有用戶,在維護和營銷方面的費用將會增加。 3 對業(yè)務支撐系統(tǒng)和網絡能力產生考驗 攜號轉網的實施需要運營商對現(xiàn)有網絡、用戶數(shù)據庫和計費系統(tǒng)進行升級改造和維護,必然會增加網絡運營成本。如果應對不好,將可能會出現(xiàn)日本軟銀因大量用戶蜂擁而至導致電腦系統(tǒng)陷入癱瘓,不得不在五天后宣布暫停接納新用戶的情況。 4 主導運營商市場優(yōu)勢可能更加顯著 重組后的中國移動在移動通信領域的領先優(yōu)勢短期內估計變化不大,實施雙向對等的攜號轉網政策,它依然可以通過其相對的質量優(yōu)勢,在新增用戶市場上占有很大的份額,通過其龐大的用戶資源保證收入持續(xù)高增長。美國通信市場和芬蘭移動通信市場格局在實施兩年多攜號轉網后變化不大就是佐證。在中國空前強大的中國移動擁有現(xiàn)金流上的優(yōu)勢,進一步做大市場也不是不可能。 如果實施非對稱的攜號轉網政策,勢必會對目前市場上優(yōu)勢明顯的中國移動產生重大影響,而中國聯(lián)通和中國電信等在移動通信市場上的弱勢運營商可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扶持。單向攜號轉網政策實施起來,對不同運營商的影響差異比較大。 對于中國移動來說,作為主導運營商,如果實行類似針對SKT那樣的非對稱管制,市場占有率和收入增長率等運營指標首先將會出現(xiàn)下降,達到政府的管控目標后相關指標趨于穩(wěn)定?赡軙霈F(xiàn)類似韓國主導運營商SKT出現(xiàn)的情況,在非對稱管制實施的前6個月,用戶出現(xiàn)大量離網,市場占有率下降,進而使其收入增長率下降,直至管制政策由單向攜號轉網過渡到雙向攜號轉網。 對于中國聯(lián)通和中國電信而言,非主導運營商實施非對稱管制的單向攜號轉網,則是利大于弊。盡管同樣會面臨運營成本增加、利潤空間縮小等問題,但是中國聯(lián)通和中國電信可以利用單向非對稱管制期間的機會,爭奪中國移動的用戶,擴大市場份額。它們可以像韓國的LGT和KTF那樣,通過優(yōu)惠的資費手段,在雙向攜號轉網實施前,提升市場份額。 5 攜號轉網實施面臨的難點 重組是手段不是目的,電信市場真正形成競爭格局,還需要政府進一步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行業(yè)重組后,攜號轉網政策被認為是進一步推動電信業(yè)有效競爭和健康發(fā)展的一個重要工具,再次成為行業(yè)關注的熱點。然而號碼可攜帶最后是否能夠實施,可能還會是一個較長爭議的過程。就中國而言,實施號碼攜帶還有以下幾個難點問題需要解決。 。1)攜號轉網政策實施時機的選擇 國外實施攜號轉網政策的前提是移動電話普及率普遍都達到60%以上,而中國2007年底的移動電話普及率為41.6%,離普及率60%還有一定差距。盡管也有國家的普及率在40%以下,就實施了攜號轉網政策,但是這些國家移動用戶數(shù)規(guī)模都不大,與中國數(shù)以億計的移動用戶規(guī)模,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國情有很大的差別。因此,從中國的移動普及率來看,目前還不是實施的時機。同時,通信行業(yè)的重組才剛開始,三大運營商人事和資產調整后,市場的競爭實力會發(fā)生較大的變化,基于新的競爭基礎和可以預見的 3G牌照發(fā)放格局,實現(xiàn)“形成三家擁有全國性網絡資源、實力與規(guī)模相對接近、具有全業(yè)務經營能力和較強競爭力的市場競爭主體”的改革目標,促進行業(yè)的充分競爭不是說沒有可能。在重組后市場競爭格局的變化還沒有顯現(xiàn)出來的時候,實施攜號轉網政策可能還為時過早。 (2) 技術實現(xiàn)上還有一定難度 實施號碼攜帶,用戶的數(shù)據庫需要調整,對維護工作要求比較高,轉網用戶的數(shù)據修改和更新要求具有很高的及時性和統(tǒng)一性。根據用戶改變自身網絡接入商的選擇,需要對其數(shù)據記錄進行修改,并提供新的接入路徑。這使得運營商實施攜號轉網政策不僅需要進行技術準備、數(shù)據庫建設、網絡改造,需要添加相應的設備并對現(xiàn)有設備進行擴容和改造,還需要解決好計費、號碼查詢和一些管理方面的問題,這些技術方面的實現(xiàn)都需要巨大的投資,同時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原信產部要求移動運營商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攜號轉套餐”政策,但是各地運營商由于支撐系統(tǒng)的能力差別較大,不同的計費和經營分析系統(tǒng)的融合具有一定的難度,使得很多運營商全面實施該政策的時間表推遲了兩年的時間?紤]到我國移動電話用戶的巨大數(shù)量,實施號碼攜帶勢必對用戶信息數(shù)據庫的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 (3) 運營商推動實施攜號轉網統(tǒng)一態(tài)度 對于攜號轉網政策的實施,運營商的態(tài)度不一,這其中的焦點主要集中在運營商對號碼可攜帶之后對各自利益的判斷。 對于處于主導運營商角色的中國移動來說,考慮到攜號轉網對其的負面影響較大,在主觀上不是攜號轉網政策的倡導者,甚至是抵制者;而對于中國電信和中國聯(lián)通,考慮到雙向攜號轉網實施效果可能會對它們帶來不確定性,它們會對單向攜號轉網政策擁有更多的期望。運營商心態(tài)各異,攜號轉網政策能否有效實施還是未知數(shù)。 傳聞工信部提出“單向本地攜號轉網”研討方案,攜號轉網將分為兩階段進行,第一步是“單向本地轉網”,然后逐漸過渡到“雙向全國轉網”。工信部選擇率先在本地網實施“單向轉網”,可以利用各本地網實施“攜號轉套餐”的成果,減弱各地實現(xiàn)技術差異帶來的沖擊,政策的出發(fā)點是好的。但是我國區(qū)域發(fā)展不平衡,各地差異比較大。東部地區(qū)的移動電話普及率超過50%,且增速較快,從市場發(fā)展階段并結合國際經驗看,東部地區(qū)已具備引入號碼攜帶的條件。而西部的移動電話普及率較低,且增速不高,引入號碼可攜的條件不充分。客觀存在的差異給單向轉網的具體實施細節(jié)會帶來比較大的分歧,如針對各地移動公司的市場占有率管制目標如何確定?是實行統(tǒng)一的標準還是“一地一策”?重組實施后,在一些中國聯(lián)通或中國電信主導的市場上要不要也實施“單向攜號轉網”?這些問題都是困擾“單向本地轉網”的現(xiàn)實原因。 同時目前攜號轉網的成本分攤還未達成共識。號碼攜帶將在不同程度上引起運營商利益的再調整,也需要解決相關成本在運營商與用戶間的分攤問題,但現(xiàn)在還未形成運營商和用戶都充分認可的成本分攤和利益分成的機制。 另外,現(xiàn)在正處于中國自主研發(fā)3G標準的試商用的攻堅階段,擔負著TD大任的中國移動還有很多工作要做,這也或許會成為攜號轉網推進過程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因素。因此,客觀地說,本地單向攜號轉網如何由理論的可行轉變?yōu)楝F(xiàn)實的可行,監(jiān)管部門和運營商還需仔細分析。 實例分析 1 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前后的市場變化 日本自2006年10月24日起實施移動號碼可攜制度,即移動用戶不改變電話號碼即可更換移動運營商的帶號轉網制度。在日本登記轉網的手續(xù)并不復雜,無論 NTT DoCoMo還是KDDI、軟銀的移動用戶,退網手續(xù)費一律為2,100日元,而轉入則均免收手續(xù)費。但是,由于日本移動用戶的手機綁定了郵件地址,而郵件地址不能隨之轉網,所以轉網時用戶需更換手機終端。另外PHS手機因技術、資費等原因,未被納入移動號碼可攜制度。政府推行號碼可攜制度,旨在促進競爭,減低資費,使業(yè)務多樣化,將實施競爭政策的益處惠及全體消費者。 日本移動市場在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前后,市場集中度(HHI)發(fā)生了一些變化。在實施該制度后,市場集中度逐漸下降,促進了移動運營商間的競爭。又因用戶凈增數(shù)的變化,使運營商間的競爭更為活躍。該制度的實施使解約率從引入制度前的最低水平轉為上升趨勢。 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后,盡管市場占有率處于第一位的NTT DoCoMo其位置沒有改變,但市場占有率逐漸在減少,因此移動市場的市場集中度(HHI)也隨之降低,即從2005年6月高峰期的4161降至2007 年3月4080。由此可以看出,號碼可攜制度促進了運營商間的競爭。 在引入移動號碼可攜制度前,移動用戶凈增長處于平穩(wěn)狀態(tài)。引入移動號碼可攜制度后,2006年10月起用戶凈增數(shù)發(fā)生了很大變化,移動運營商間的競爭狀況亦隨之發(fā)生了重大改變。 2006 年10月至12月,移動電話和PHS的用戶凈增合計為113萬,其中KDDI公司的凈增長最高占72.6%,其次是Softbank公司,其用戶凈增長為 16.7%,NTT DoCoMo公司僅為3.1%。號碼可攜制度引入后,由于NTT DoCoMo的用戶凈增數(shù)不斷萎縮,導致市場占有率持續(xù)下降。另一方面,隨著KDDI和Softbank公司新用戶的大幅增加,它們的市場占有率隨之上升,使運營商間的競爭格局發(fā)生了重大變化。 引入移動號碼可攜制度前后,用戶解約率呈現(xiàn)出明顯上升的趨勢。在實施號碼可攜制度前,三大移動運營商的解約率都很低。但實施號碼可攜制度后,三大移動運營商的解約率均呈上升趨勢,而且購買新手機終端、更換移動運營商的用戶變化趨勢仍在延續(xù)。 2 對移動資費水平的影響 在決定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后,政府便預測運營商為贏得競爭中有利地位,會推出價格低廉、豐富多彩的業(yè)務。因此無論如何,該制度都會給所有用戶帶來較大實惠。自 2003年至今,移動電話同一使用形態(tài)的資費價格一直處于下降的狀態(tài)?梢哉f引入號碼可攜制度為開拓移動業(yè)務帶來了新的契機。 近年來,各公司推出了諸多資費折扣,有些基本費中包含了部分免費通話時間,現(xiàn)行的資費套餐種類繁多,資費體系呈現(xiàn)出多樣化的趨勢。各種各樣的資費形式,使用戶很難將各運營商的資費價格進行比較。因此在分析資費水平變化時,首先要搞清用戶對資費不滿的問題是什么。經過問卷調查,了解到用戶反映最強烈的問題是:資費太復雜,難于搞懂。所以,當務之急是把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前后資費水平的變化,能夠簡單明了地向用戶表述清楚。 通過與研究機構的合作,日本總務省決定用物價指數(shù)分析的計量經濟方式,編制相關資費函數(shù)。這樣在輸入各種條件后,就可以向用戶提示在某種條件下各運營商最便宜的資費,便于用戶進行比較。使用該資費函數(shù),按照用戶使用業(yè)務的類別及各種資費套餐的特點,設計出計算模型。利用該計算模型,將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前的2003年10月與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后的2007年4月資費水平做一比較,可以看出各類業(yè)務的資費價格逐年下降,從資費的角度體現(xiàn)了引入號碼可攜制度的效果。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后,各運營商改進了資費套餐,增加了免費通話時間,引入了“資費籃定額制”,擴大了資費折扣,從而提高了通話及資費籃的利用率,延長了用戶使用業(yè)務的時間等。這些均充分說明了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對資費水平產生的影響,證明了用戶確實享受到了這一制度帶來的資費下調的實惠。 3 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 通過采用資費比較計算模型,用計量經濟學的手段,對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后消費者的受益情況進行了定量分析。 引入號碼可攜制度使轉網成本每月降低了約906日元?梢钥闯,實施號碼可攜制度后,轉網成本降低了約50%,使消費者更容易選擇變更移動運營商了。定量分析的結果,進一步驗證了號碼可攜制度對降低轉網成本產生的效果,同時對促進運營商間競爭起到的推動作用。 由于引入了號碼可攜制度,降低了轉網成本,消費者可根據自己的喜好,較容易地更換運營商,所以提高了消費者與運營商間簽約的便利性。在對消費者利益、便利性等方面進行定量分析時,加之轉網成本降低的因素,測算出平均每年每個消費者的增量值約1611日元,該數(shù)值是號碼可攜利用者與非利用者加權平均值。所以說,號碼可攜制度的實施,給移動用戶帶來了可觀的利益,以定量分析方式推算,現(xiàn)在日本全國移動用戶約1億人,每年約1611億日元。 4 市場競爭狀況的評價 引入號碼可攜制度,使日本移動市場的競爭狀況發(fā)生了變化。對此日本總務省做出了以下評價:引入號碼可攜制度前后,移動市場的競爭格局發(fā)生了顯著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進競爭的作用。增大了市場集中度(HHI)的下降幅度;移動用戶的凈增數(shù)和解約率發(fā)生了很大變化;移動用戶的轉網成本降低了。由于實施了號碼可攜制度,提高了全體移動用戶的受益度,各運營商紛紛推出各種資費折扣及低廉的套餐,實實在在地降低了資費水平。增加了各種新手機終端的投放市場數(shù)量,充實了內容服務,實現(xiàn)了業(yè)務多樣化。 號碼可攜制度促進了運營商間的競爭,提高了用戶使用的方便性,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號碼可攜制度并非是一次性的政策,今后要繼續(xù)通過實施該制度,達到促進競爭的目的,進而向用戶提供低廉的資費及具有吸引力的業(yè)務,并且將該制度與全體用戶的受益緊密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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