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本報刊登《航天通信財務造假案往事未了》及《航天通信案影響升級 維權總數兩天超百人》兩篇文章后,一周以來本報不斷收到股民打來咨詢怎樣維權的電話。
本案維權律師武峰對《證券日報》記者說,目前僅符合維權條件的股民人數就已經達到了200人之多。但航天通信卻依舊緊閉消息,沒有披露杭州中字對股民維權所做的立案事宜
歷史似乎總是在重演,一年多前,航天通信對于財務造假事件事隔半年才公告,而自今年2月9日,航天通信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案立案以來,已經過去八天了,但是航天通信卻仍未有任何公告,難道這次投資者們還要再等半年么?
立案一周仍不公告
2月16日,航天通信一早開始停牌,但停牌原因航天通信并未吐露。
2月16日《證券日報》記者致電航天通信證券辦,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停牌是因為近期有媒體報道,有些消息正在確認,所以停牌!敝劣诰唧w原因等細節(jié)該人員并沒有回答。只表示:“現(xiàn)在一些信息正在確認!碑斎胀黹g,航天通信的澄清公告中卻也只字未提。
2月9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2009浙杭商初字第50——68號共19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書》,標志著航天通信提起的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這也是國內首例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的形式獲得憑證后立案。
2007年11月8日,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對航天通信作出的《關于對航天通信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結論和處理決定的通知》認定:航天通信在2003年至2005年間劃出資金通過其他單位進行周轉,虛增利潤3110萬元;財政部駐浙江省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針對被告“會計造假、虛增利潤”的違法行為,于2007年5月21日向被告下發(fā)了檢查結論,并作出了處理決定。
但航天通信2007年11月8日才公告了以上消息。
根據《證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fā)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等法律規(guī)定,航天通信實施的侵權行為已構成“證券市場虛假陳述行為”,航天通信對因其實施虛假陳述行為而給投資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就在第二天,著名維權律師楊兆全也加入了維權行列,帶著旗下81人進行維權,使得維權律師隊伍不斷擴大。
但事情已經過去近一周的時間,航天通信卻仍然沒有對此事進行公告。
“按照一般情況,不管此次訴訟會使得公司損失多大利潤,理論上應該公告,讓投資者有知情權!睏钫兹诮邮苡浾卟稍L時也表達了他的看法。
他同時表示:“理論上立案后法院就會把相關東西發(fā)送給相關涉案單位及個人!
“我是通過看你們報紙,才知道股民訴訟的事,要不我都不知道。”一個維權股民致電本報對記者表示。
而在航天通信未對本次股民維權發(fā)表任何信息時,2月7日,航天通信卻發(fā)表了另一紙訴訟公告。
面臨兩紙訴訟
航天通信如何應對?
2月7日,航天通信發(fā)布公告,近日,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信盛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 信盛公司)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2008)杭民二初字第270 號民事判決書。該公司訴浙江賽爾集團有限公司等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一案,已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
據了解,具體內容是公司控股51%的子公司浙江信盛實業(yè)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民事判決書,就信盛公司訴浙江賽爾集團有限公司等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一案判決如下:賽爾集團向信盛公司支付貨款1490.43萬元、代理費19.54萬元及各項雜費11.6萬元;衢州農貿城有限公司、范斌對賽爾集團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對賽爾集團的上述債務,被告徐金偉在上述貨款、各項雜費及代理費15.03萬元范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案已判決但尚不是終審,且未進入執(zhí)行程序。
對于其子公司的訴訟案子,航天通信如此及時的公告,為何關切自身公司的訴訟案子,不予以公告?
但記者采訪航天通信時,公司證券部的職員表示對方給記者的答復是:“不知道關于此事的相關信息。”
“依照現(xiàn)在的情況來看,此次維權的股民范圍很廣,新疆等地的股民都有,但東部沿海居多。而且也收到了很多股民的來信。”武峰律師表示。(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