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長沙10月14日電(記者李丹)iPhone6、iPhone6Plus尚未在中國大陸發(fā)售,有不少“海淘族”早已通過國外購物網等渠道“嘗鮮”。不過,近日海關加大對iPhone6郵包的查驗力度,截至10月13日,399臺從境外郵寄回來的iPhone6被“扣留”在長沙海關,其中124臺必須退運。
長沙海關駐郵局辦事處負責人龔先明介紹,查扣的“海淘”iPhone 6來源地最多的國家和地區(qū)分別是日本、美國和香港。國慶黃金周達到高峰,最多一天查扣了86部。其中,市民個人“海淘”入境居多,大部分郵包中只有1部手機,少數裝有2部,最多的一個郵包達到7部。
根據海關總署規(guī)定,個人寄自港、澳、臺地區(qū)的物品,每次總價值不能超過800元人民幣;寄自其他國家和地區(qū)的物品,每次總價值不能超過1000元人民幣。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雖超出規(guī)定限值,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guī)定辦理通關手續(xù)。
因此,個人郵寄一部自用的iPhone6,雖然價值超過1000元,也可以繳稅入境,征稅標準與旅客攜帶入境的征稅標準一致。目前,長沙海關主要參考中國香港市場,比如iPhone6(16G)的完稅價格為4000元人民幣,乘以10%的稅率,應繳納稅款為400元。
龔先明說,如果同時郵寄兩部及以上的,就必須按照貨物進行報關或者辦理退運手續(xù)。我國規(guī)定,手機作為商品進口,必須在從境外發(fā)出前,取得《入境貨物通關單》和《自動進口許可證》,因此實際上,已經郵寄入境的手機難以按照貨物報關,只能退運。他建議,通過海淘網站購買iPhone6,最好每次買少數幾臺,限于合理自用或贈送親友,并叮囑賣家每個郵包只放一臺手機,避免被退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