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 訊(記者張思佳)27日下午,從香港飛往北京CZ309航班上的乘客林某,全程在航班上用手機聽歌,乘務員及安全員3次上前制止,林某拒絕改正且態(tài)度較差。乘務員報警后,民警到飛機上將林某帶走。昨天記者獲悉,首都機場公安給予林某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27日下午接到乘務員從空中返回到地面的信息稱,香港飛往北京CZ309航班上有一名男子拒絕關(guān)手機,并用手機聽歌,乘務員和安全員先后3次上前制止,林某均拒絕關(guān)機,并揚言:“我就聽聽音樂怎么了,你們能把我怎么樣?”
“飛機落地后,我們到飛機上將林某帶到派出所”。民警介紹,林某(男,29歲)到了派出所后認錯態(tài)度較好。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最終,首都機場公安給予林某治安拘留5日的處罰。
首都機場警方提醒旅客,在飛行過程中需要看電影、聽音樂時仍不能使用手機,可以使用MP3、筆記本電腦等設備,且聽從空乘人員指示。警方表示,對于任何可能造成航空器安全隱患的行為,都將按照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