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 2008-10-23 15:46 | 作者: | 來源: 競報 | 字體: 小 中 大
競報訊(記者王曉清)因新購的手機存在自動上網(wǎng)等故障,導致李女士將手機銷售商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房山法院燕山法庭受理了此案。李女士在起訴書中稱,2008年6月29日她在北京國美電器房山燕鵬店購得型號為SGH-U108三星超薄手機一部。李女士平時很少使用手機接打電話,8月10日她卻突然發(fā)現(xiàn)手機卡話費僅余10元 (7月初時還余200元)。后通過電話查詢,從李女士購得該手機之日起,手機一直在上網(wǎng),而李女士稱她從未使用手機上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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