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知名主持人、麗江掛職副市長王志回京出席某論壇期間,其兩部手機被盜。因涉及眾多媒體圈和麗江當?shù)毓賳T電話號碼,警方高度重視,數(shù)小時后迅速將失物找回。(11月16日《新京報》)
就這么一條本不該算新聞的新聞,成了莫名其妙的熱門消息。隨便打開一家門戶網站,這條新聞背后的評論少則幾百條,多則幾千條。兩年前,鐘南山院士筆記本電腦被搶,警方十天內神速破案的新聞,也因此被“舊事重提”。從“鐘南山的筆記本”到“王志的手機”,要用一個詞來概括網友們的評論文字,那就是:吃醋。
名人的東西丟了,警方就高度重視,就能短時間內破案追回;而普通人的東西丟了,比如自行車、手機,立案后往往再無下文,以至于連報警都被認為是多余——這種差別,讓公眾越想越不服氣,醋意自然大發(fā)。
用“受迫害意識”和“選擇性失聰”之類的專業(yè)名詞來將民眾的牢騷醋意無聊化和粗鄙化,是很簡單的。因為民眾能舉出多少名人享受破案神速服務的例子,警方想必也就一定能找到多少普通人享受破案神速服務的例子。但我們必須看到,公眾大吃王志的醋,絕不只是一種無聊嚼舌,而是生活中時時刻刻的權利缺失使然。本質意義上,“吃王志的醋”是一種權利的申訴,是公眾對“低國民待遇”的不滿,是對警察權力的監(jiān)督和辦案效率的督促。
網上甚至有人說“王志被偷是平民的福音”。這當然不是說偷手機有理,而是說王志被偷,既讓我們看到了警方破案效率竟可如此之高,同時也對其破案能力是一種有力的鍛煉,不是有新聞說“政法大學女研究生為練膽混進婚宴蹭吃喝”嘛,讓警方通過“為名人服務”來多鍛煉鍛煉,對提高其“為人民服務”的水平未嘗不是一種“貢獻”。浙江 盛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