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陳宇曦 綜合報道
12月14日,據路透社報道,美國聯(lián)邦法院法官駁回了芯片供應商高通(Qualcomm)提交的反壟斷證據。
高通認為,包括蘋果公司在內的主要手機制造商已經轉向使用英特爾等競爭對手的芯片,但法官認為,這不能用于反擊高通維護手機芯片壟斷地位的指控。
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在美國加州北方地區(qū)法院起訴稱,高通的專利技術和芯片銷售模式是反競爭的,且高通一直尋求在LET調制解調器芯片的壟斷地位,這一芯片技術主要用于幫助手機連接無線數據網絡。
在加州圣何塞舉行的聽證會上,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方面的律師稱,雙方仍在對此案和解進行協(xié)商,但高通的律師表示,關于討論沒有更多消息。雙方透露,他們在10月份進行了談判。
澎湃新聞記者從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官方網站看到,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在2017年1月17日對高通提起訴訟,稱高通使用反競爭的手段來維系其在半導體設備供應的壟斷地位,這些設備主要用于手機以及其他消費電子產品。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認為,高通公司利用其在某些基帶處理器供應上的壟斷地位,對手機制造商施加繁瑣的和反競爭性的供應和許可條款,以削弱對手的競爭力。
這一訴訟案將在2019年1月進入庭審,不過雙方提交證據的截止日期是2019年3月。
今年3月份以來,高通公司披露的證據包括,蘋果公司已經完全停止使用高通的調制解調器產品,轉而改用英特爾公司的芯片。因此,高通在法庭文件中辯稱,新的市場情況顯示,他們不再有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所指控的在調制解調器芯片中的壟斷地位。
對此,法官Lucy Koh在預審判決中駁回了高通的這一說法,并表示,此案主要關注高通的商業(yè)行為,而并不是其市場力量。
“高通提交的證據沒能證明他們在商業(yè)行為上發(fā)生了變化。所有的證據都是指向他們市場力量的轉變! Lucy Koh稱。
值得注意的是,這是Lucy Koh針對此案做出的第二次預審裁定。就在上個月,她做出裁定稱,如果其他的芯片制造商提出要求,那么高通必須向競爭對手授權其專利技術。
路透社指出,如果最終美國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贏得了這場訴訟,那么監(jiān)管部門將會對高通處以罰款,并要求公司對其商業(yè)模式做出改變。目前的高通,專利授權所獲得的利潤比芯片銷售要更高。
值得注意的是,韓國、中國臺灣等地的監(jiān)管部門已經對高通做出了處罰決定,罰款高達數十億美元。高通提出了上訴或是達成和解,比如在中國臺灣有關部門的要求下,高通將在該地科技業(yè)投資7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