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罡
本報記者報道 身為工程師的鄧某,在與妻子婚姻續(xù)存期間,包養(yǎng)了比自己小7歲的“二奶”,在“二奶”為其生下一個女兒后又包養(yǎng)“三奶”。“二奶”曾紅得知同居11年的“老公”還有女人后,一怒之下火燒了“三奶”住房。昨天,曾紅因涉嫌縱火罪在海淀法院受審。
39歲的廣西女子曾紅稱,1996年她認識了比自己大7歲的工程師鄧某,鄧某告訴她,已和妻子離婚,1997年兩人開始同居。后鄧某在海淀清河給曾紅買下一處住房,2005年7月她為鄧某生下了一個女兒。
曾紅說:“我老公(鄧某)有一次沒關手機,我無意中發(fā)現(xiàn)有一人給他發(fā)短信說‘老公,我難受,睡不著’,我當時挺懷疑,也挺生氣的,問他,他沒有承認。又過了幾個月,他出去沒帶包,我翻他的包,里面有送貨單,送貨單上都是家具、電視等物。于是我就想看看是誰在勾引我老公。”
2006年8月11日,曾紅抱著一周歲的女兒按照送貨單上的地址找到世紀城小區(qū)一套單元房,她說要找鄧某后被讓進屋,她在房里看到兩個保姆和一個5個月的小孩在睡覺。她問鄧某在不在,保姆說不在,又問鄧某的媳婦在不在,保姆說也不在。當曾紅證實“老公”在外面和這個女人又有一個家并生下孩子,還在世紀城買下了120多平方米的大房子后,立刻打電話給鄧某,讓他馬上過來,聲稱:“不回來就把女兒掐死。”并且砸杯子、電視和家具。亂砸一通后不解氣,曾紅拿出幾張面巾紙把“三奶”住房給點著了。曾紅在縱火現(xiàn)場被抓獲。此次火災造成了8萬多元財產損失。
庭審中,曾紅認可了公訴機關全部指控。在最后陳述時,淚流滿面的她感慨道:“我們10多年的感情!”此外,她還在法庭上向受害人說“對不起”。
40多歲的鄧某提供的證言顯示,“二奶”曾紅和“三奶”舒某都是其包養(yǎng)的情婦,事實上他從沒有與原配夫人辦理過離婚手續(xù),“正室”所生的兒子如今已經20歲。據(jù)悉,法庭沒有對此案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