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通信運營商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并遭遇國家發(fā)改委反壟斷部門調查一事,后續(xù)發(fā)展出乎眾人意料。兩家行業(yè)內媒體高調出來反擊,在原本看起來單純的反壟斷調查案中似乎引入了更多的利益爭奪因素。
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突然被曝遭到反壟斷調查,確實令這兩家企業(yè)有措手不及之感。不過,行業(yè)內媒體迅速進行了反擊,《人民郵電報》在其頭版刊登文章,批駁央視相關報道,措辭相當激烈而徹底,全面否定壟斷一說!锻ㄐ女a業(yè)報》也刊文指出,在互聯網接入這個市場上,電信和聯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本身并不違法。
回想幾天之前,當此反壟斷調查案剛一爆出之時,人們感慨《反壟斷法》的“達摩克利斯之劍”終于懸在了央企的頭頂上,也以為如此的反壟斷行動終將能給消費者帶來更多的好處。哪知行政部門的反壟斷質疑立刻遇到了火力猛烈的阻擊。兩大電信企業(yè)究竟是否利用市場支配地位進行價格歧視,外人云里霧里!吧裣蓱(zhàn)”一說,也有相當市場。
電信、聯通涉嫌壟斷一事,確實具有很強的技術性,也很復雜,局外人多為閑談散議。不過,最后的裁決結果,卻令人期待。有人說,這是中國反壟斷征途中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事件,此言是否有夸張之嫌,或可探討,但無論如何,人們已經發(fā)現,似乎堅不可摧的壟斷堡壘亦有可能撕出縫隙。
壟斷勢力得不到控制,經濟民主和經濟自由就會變成一紙空文,這是常識。此次針對兩大電信企業(yè)的壟斷質疑在程序上有否瑕疵,又是否站得住腳,需要調查,需要辯論。有必要指出的是,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后沉默已久的背景下,在反壟斷事業(yè)難有實質性突破的背景下,針對通信運營商的質疑,積極效應是不可否認的。即便這背后有利益的糾葛,也應該說,人們樂見利益的交鋒,并相信真相越辯越明。
《反壟斷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已經三年有余,三年來相當平靜。我們曾經感慨過,這并“不意味著,偌大的中國市場,竟然找不出幾個壟斷的案例來”。法律的實踐跟不上立法的初衷,背后的國情讓人深思。有心者不妨回顧這樣一個背景:自從《反壟斷法》被列入立法規(guī)劃后,利益群體圍繞這部法律的制定就開始了博弈,以至于歷時14年之久才得以最終確定并頒布。
不論是這14年,還是剛剛過去的3年,“反壟斷”都顯得頗為寂寥。飽嘗了壟斷之苦的國人,只能硬著頭皮接受種種不公平條款。壟斷方借壟斷輕易獲得超額利潤,也就失去了改進技術和服務的動力,降低了經濟效率。立法者原本期望的,是《反壟斷法》在保護競爭、市場秩序等方面發(fā)揮重要作用,但現實卻是如此“和諧”與平靜,每一個利益群體都有一大堆的理由來論述自己是何等的無辜。
壟斷行為通常分為市場壟斷、自然壟斷和行政壟斷!斗磯艛喾ā匪芗s束的,是市場壟斷部分,比如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等等。國家發(fā)改委、商務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作為反壟斷的“三駕馬車”,亦即三個行政執(zhí)行主體,各自承擔了不同的使命。
遺憾的是,從現實來看,《反壟斷法》更多停留于法律文本層面,市場上未能見到頗有震動性的案例。通俗地說,利益主體之間彼此太“和氣”了。也正如此,這一次兩大電信企業(yè)的涉嫌壟斷一案中,相關方面出現如此激烈、色彩鮮明的質疑與辯護,出乎太多人的意料。但是,比之死水微瀾的局面,這樣的情形無疑是一種進步。所謂真相越辯越明,通過日益公開透明之“辯”,消費者的利益就更有希望得到維護。
須承認,反壟斷不容易,這從反市場壟斷之艱難中就可見一斑。從反市場壟斷,到深化壟斷行業(yè)的改革,這其中又還有多長的路要走呢?在這個意義上,兩大電信企業(yè)被指壟斷一案,有理由得到更多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