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移動董事長 徐龍(移動通信網(wǎng)配圖)
中新社廣州11月21日電 (程景偉)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21日下午在廣州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關(guān)于接受徐龍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wù)請求的決議。
公開的信息顯示,今年8月19日,據(jù)中共廣東省紀委有關(guān)負責人證實,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移動廣東公司董事長、總經(jīng)理徐龍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正在接受組織調(diào)查。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還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guān)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資格審查報告,確認廣東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李春生等8人的省十二屆人大代表資格有效。李春生在10月23日的汕尾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補選為省人大代表。
此次會議決定,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于明年1月16日在廣州舉行。會議將分別表決通過《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廣東省失業(yè)保險條例》、《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等。
出席此次會議的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59名,超過全體組成人員的半數(shù),符合法定人數(shù)。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云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