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海建
日前,全國人大代表陳偉才關于電信詐騙的調(diào)查引起熱議。連續(xù)三年關注這一現(xiàn)象的陳偉才表示,據(jù)公安部統(tǒng)計,2013年電信詐騙發(fā)案30萬余起,群眾損失100多億元,比2012年分別上升77%、25%,而運營商在這個“詐騙蛋糕”中獲得10%的利益,銀行在這個蛋糕中獲得3%的利益。
這些權威數(shù)據(jù),顛覆了公眾對電信詐騙的想象:你以為它舉步維艱,不想人家依然賺得盆滿缽滿,業(yè)務量還有了大幅增長。近年來,電信詐騙的騙術手段不斷翻新、受害群眾越來越多、被騙金額屢攀新高、犯罪集團全球開發(fā)、作案窩點快速擴散,面對這一現(xiàn)狀,公安部門關心的是“騙子 去哪兒 了”,而對民眾來說,除了繼續(xù)自學成才、提升自己的防忽悠指數(shù),更想問一聲:相關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與制度去哪兒了?
人大代表的鏗鏘詰問,深孚民意。對于“運營商在‘詐騙蛋糕’中獲得10%的利益,銀行在這個蛋糕中獲得3%的利益”之說,人們議論聲一片,或斥之為“助紂為虐”,或指其為“黃鼠狼看雞”?陀^而言,這個比例自然是一家之言,運營商或者銀行所分享的事實利潤,恐怕也當一分為二來看:一部分,是“蒙在鼓里”的合法營收。這就像壞人從超市買了一把刀作案,超市自然也在交易中合法獲利,但即便東窗事發(fā),我們也不能怪超市無良。同理,運營商或銀行在電信詐騙利益鏈中,也存在合法合理利潤的可能。只要沒有主觀惡意,只要交易契合公序良俗,這部分收益,自然無可原罪。
另一部分,才是惹人關注的焦點:相關企業(yè)放棄底線與下限,故意敞開漏洞甚至與詐騙者暗相勾結(jié),跟著一起“悶聲大發(fā)財”,在各種潛規(guī)則中,不惜為了利潤而舍棄規(guī)則與秩序。去年12月,央視 《新聞1+1》以“垃圾短信:我們生氣,他們生財! ”為題,再次為公眾解開了行業(yè)利益鏈之上的種種不堪。其實,從“3·15晚會”到記者暗訪,從消協(xié)炮轟到消費者憤懣,很多事情,已經(jīng)從天知地知你知我知,變成全國人民皆知,可是,奈之若何?去年1-9月份,中國短信息業(yè)務量達到了6970多億條,而據(jù)估算,其中的垃圾短信占到20%。換言之,短短9個月,大約有1400億條垃圾短信飛向億萬用戶的手機里。與之相關的數(shù)字是:這些垃圾短信為三大電信運營商帶來大約幾十億元的收入。這其中,自然有一部分就是詐騙短信。用白巖松的話說,這可都是“國”字頭的電信運營商,難道是我們在生氣,它們在生財嗎?
“牢騷太盛防腸斷”,何況,生氣既嚇唬不了誰,也從不能解決什么真問題。
說來說去,還是要各司其職,尤其是運營商、銀行等國企,更該從法律上厘清其市場之責。陳偉才提出了兩點建議:一是根據(jù)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兩高答復,“由于詐騙罪的犯罪主體不包括單位,如何追究運營商的刑事責任問題,必要時,也可以由兩 高通 過司法解釋先予明確”;二是將與電信詐騙相關的出售、購買銀行卡行為視作出售、購買偽造銀行卡行為,按照刑法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處罰。
概括起來,還是兩句話:立法補短,監(jiān)管履責。海南省公共關系協(xié)會副會長代紅就曾經(jīng)表示,截至目前,很少看到哪家電信運營商或垃圾短信推送商因大范圍推送垃圾短信而受到相關部門的嚴重處罰。這在一定程度上確實也縱容了詐騙短信的泛濫。
有些漏洞可以理解,但天天放任漏洞存在而不思補漏,暴利之下,這只是一場誤會?電信詐騙中,那些有意無意充當“掮客”的運營商及銀行,其實也是詐騙鏈條中的“既得利益者”。若不能將詐騙者罰到傾家蕩產(chǎn),指望通過空談社會責任來幫助可憐的被騙者,那么,所謂整治電信詐騙的聲音,或?qū)⑦t早被越來越多的可疑電話鈴聲所淹沒。
(作者為資深評論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