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主姓名)看這個,ht://********XXshenqi.apk”。如果收到這樣含病毒的短信,千萬不要點開下載,否則手機會自動群發(fā)該短信讓更多的用戶上當,并加入群發(fā)短信的隊伍中。截至2日晚,多地警方都在官方 微博 上發(fā)布提示,提醒手機用戶切勿再點擊下載此類軟件。據(jù)悉,接到群眾舉報后,深圳網(wǎng)警于8月2日18時抓獲制作傳播該病毒的犯罪嫌疑人李某。
超級手機病毒來襲,其聲勢之大令人驚訝,其傳播之廣令人害怕。雖然,每個用戶的損失不是很大,但仍然讓人心有余悸。這意味著,在智能手機時代,我們的信息安全處于“裸奔”的狀態(tài)。然而,隨著社會的發(fā)展與進步,智能手機已經(jīng)與我們的生活融為一體。在這樣的境況下,確保手機安全無疑迫在眉睫,若不能保護好,則每一個人都是潛在的受害者。
對于當前這起手機病毒案件,很多人都認為,雖然每個人的損失不多,但肯定不能讓用戶吃啞巴虧。一則,犯罪嫌疑人已經(jīng)抓獲,理應讓其埋單;二則,不管是誰作案,運營商都是獲利者,因為其收到了一定的短信費,這筆錢沒有“取之有道”,理應返還給用戶。簡而言之,在公眾的認知下,無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運營商,都應為吸話費的手機病毒埋單。
遺憾的是,記者咨詢了三大運營商的客服人員,均稱對于已損失的話費,無法直接返還。而律師也坦言,類似的民事訴訟由于事主很難獲取證據(jù),因此即使起訴,也很難達到預期的訴訟結(jié)果。這些說法的言外之意很簡單——對于手機安全維權(quán)索賠,渠道并不通暢,法律法規(guī)也有待健全,關(guān)鍵還得靠用戶練就一雙“火眼金睛”,如此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而更加讓人憂慮的是,這并非個案——2013年11月,浙江嘉興的汪女士因為誤掃惡意二維碼,導致手機被植入短信劫持木馬,最終導致被盜刷18萬元;2014年1月,著名影星湯唯被詐騙21萬元,而劇組所有人都收到了詐騙短信。此外,根據(jù)統(tǒng)計,2013年受惡意吸費應用感染用戶人數(shù)高達1400萬,致使用戶直接經(jīng)濟損失超過7000萬元。在這樣的現(xiàn)實氛圍下,對于手機病毒吸話費的案例,怎么可以全由用戶埋單?難道運營商、始作俑者,甚至是相關(guān)的監(jiān)管者,都沒有一點責任么?
手機病毒吸話費,到底該誰來埋單?這不應該成為一道無解難題。須知,數(shù)據(jù)顯示,2013年我國智能終端出貨量達2.24億部,成為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機生產(chǎn)國,這就是說,智能手機的安全,與很多人的生活息息相關(guān)。在這樣的現(xiàn)實下,全國人大代表徐龍就建議,“目前國內(nèi)仍沒有明確的關(guān)于手機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對制造和傳播手機病毒的單位個人沒有明確的懲罰規(guī)定。這需要國家盡快立法,保護公眾手機通信安全!边@樣的建議,既是對民意的一種呼應,也是應對信息化時代的必須之舉。
簡而言之,手機病毒吸話費到底該由誰來埋單,應該有明確的責任劃分,如此,才能形成必要的震懾力,也才能更好地維護手機安全。 重慶晨報評論員 龍敏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