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斌
目前我國各運營商所占的市場份額懸殊較大,實施號碼可攜帶政策成為監(jiān)管部門的一大策略。那么,號碼攜帶能否真正改善我國市場失衡的現(xiàn)狀?推進該政策應注意哪些細節(jié)?本文從此類角度進行解析
■特約撰稿 周光斌
日前,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批準在天津、海南兩地實施移動用戶號碼攜帶試點工作,這或許就是中國電信運營商之間攜號轉網的開始。這既是電信主管部門貫徹電信改革的配套舉措之一,又是對目前電信市場結構失衡采取的積極監(jiān)管措施之一。
號碼攜帶全球廣泛采用,效果明顯
全球范圍內,號碼攜帶并不是一種新業(yè)務。2008年南非實行號碼攜帶業(yè)務后,全球實行這一業(yè)務的國家/地區(qū)大約有40多個,還有一些國家正在陸續(xù)跟進,其中不乏新興國家,如印度、巴西和中國。
應該說,號碼攜帶是一項具有特殊意義的電信制度和業(yè)務。從境外已經實行這項業(yè)務的情況看,其反響是正面和積極的。
例如,率先導入該制度的美國,在開始實行的一年半時間里,有5%的用戶辦理了號碼攜帶;在日本,NTT DoCoMo、KDDI(au)及軟銀移動的用戶中,利用帶號轉網制度者在剛開始的一周內達到了20萬人左右,一個月內突破50萬人,一年內約6%的人利用該制度更換運營商;英國一年之內大約有160萬移動用戶在保留原號碼的情況下更換了運營商;西班牙、荷蘭和丹麥相應為53萬、25萬和21.4萬。
而韓國號碼攜帶政策非常具有個性,也非常成功。2004年,韓國政府按時間差實施號碼可攜帶強制政策:強制最大的移動運營商SKT從2004年1月開始首先執(zhí)行號碼攜帶政策。隨后,要求KTF從2004年7月1日起實施該政策;最后要求LGT電信公司從2005年1月起提供號碼攜帶業(yè)務。一年后,韓國移動電信市場發(fā)生了積極的變化,在3600萬移動用戶中,大約有8%的用戶在號碼攜帶策略下更換了更好的業(yè)務提供商,韓國三大移動運營商的市場份額發(fā)生了一定變化。到2005年底,最小的移動運營商LGT電信從兩大運營商那里吸引了106萬左右的用戶,其用戶總數(shù)達到了601萬。同期,SKT的市場份額為51.3%,比號碼攜帶政策前下降了3個百分點;KTF為32.5%,市場份額比以前略有減少;LGT的市場份額有所提升,從14.4%上升到16.5%。
還有各國各地的實踐也證明,實施移動號碼可攜帶后,帶來了很大的社會效益。據英國前電信監(jiān)管機構0FTEL在1998年測算,移動號碼攜帶帶來的社會凈效益為9800萬英鎊;香港0FTA 1998年測算,實施移動號碼可攜帶后,服務成本整體降低而帶來的凈社會效益高達7.69~13.96億港元。香港電訊管理局的發(fā)言人說:“引入號碼可攜帶業(yè)務會促進移動電話市場的公平、有效競爭,及在未來10年會為香港社會帶來凈現(xiàn)值4.61億元的收益!比毡緶y算表明,日本在引入移動號碼攜帶后,給直接使用者帶來的收益為37億~855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59億~59.85億元,給間接使用者帶來的收益為1995億~285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39.65億~199.5億元,給所有移動電話使用者帶來的收益為269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188.72億元,總的收益至少高出成本約140億元人民幣。
對于我國將正式實行的轉網政策,市場人士同樣給予了正面回應。華泰證券研究報告認為,我國若實施單向攜號轉網政策,中國移動存量用戶中利用該政策的用戶比例將高于韓國第一年的水平,預期可以達到10%左右。從運營商內部初步調研的結果來看,政策實施后,直接表示會攜號轉網的用戶占總用戶數(shù)的8%左右。另外,由于中國聯(lián)通的網絡是GSM網絡,與中國移動的相同,用戶無需更換終端就可以轉網,轉網成本要明顯低于轉向中國電信。因此,預期將有更多用戶轉向聯(lián)通?梢哉f,如果號碼攜帶真能達到甚至超過以上預計,對于改善我國當前電信市場結構非常有利。
我國應根據國情適時地推廣號碼攜帶
單就目前在海南和天津試行的號碼攜帶業(yè)務看,它們屬于不同的攜帶模式。海南實行的是單向攜帶,即中國移動用戶可保留號碼轉網至中國電信和中國聯(lián)通,而其他運營商用戶將不得攜號轉向中國移動;天津實行的是雙向攜帶模式,用戶可在任意兩個運營商之間攜號轉網。但其中,兩地的TD專用號段157/188用戶均不能攜帶到其他網絡。這兩種模式,到底哪個更適合我國,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驗,市場會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
可見,電信主管部門的良苦用心就是為了保護TD的正常發(fā)展。其一,我國目前的GSM移動市場比較成熟,但各運營商的市場份額相差較大。實施號碼可攜帶,有利于市場競爭相對平等,有利于市場份額達到相對均衡。政府希望,通過出臺一些非對稱的管制政策,逐步削弱主導運營商的市場影響力,縮小市場差距。
但國際經驗表明,實施號碼攜帶制度,不可能一蹴而就。法國從2003年6月30日開始試行,然而,直到2006年才全面實施,前前后后共花了三年的時間。日本2004年4月27日公布了關于引進帶號轉網的最終報告,2006年11月1日正式實行帶號轉移制度。
號碼攜帶之所以需要時日,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技術層面的。從國外的做法看,實現(xiàn)用戶的順利轉網,移動運營商必須盡可能縮短“離開”和“接受”兩個過程的合同辦理時間,簡化號碼可攜帶系統(tǒng),讓轉號用戶只需接洽一個窗口,即接洽新的運營商就可以了。同時,運營商還要從技術上改善呼叫路由程序,以便號碼可攜帶同樣適用其他新業(yè)務;其次是成本方面的。實現(xiàn)號碼可攜帶業(yè)務,對于那些企業(yè)用戶,更換運營商導致電話號碼的變化等,有可能帶來移動運營商成本的提高。據美國有關資料表明,號碼攜帶政策的實行在4年內將給美國運營商帶來200億美元的成本,單是導入該制度第二年以后的維護費用每年就達到5億美元左右;最后是市場方面的阻力也不可小視。一般來說,市場上最大的移動運營商對轉網制度具有本能的抵觸。因為他們受這項業(yè)務負面影響的可能性最大,不得不采取多種措施來挽留用戶、保住市場。因此,我國在推行轉網制度中,監(jiān)管機構要密切注意運營商,尤其要注意最大運營商的一舉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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