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記者 黃瓊 通訊員 陸冬年)路上撿到一份領導名單,妄想亂發(fā)告發(fā)短信勒索發(fā)橫財。近日,向40余名處級領導發(fā)出敲詐短信的犯罪嫌疑人譚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花都區(qū)檢察院正式批捕。
據(jù)查,去年12月初,譚某在回家的路上撿到一份處級領導學習班的通訊錄,上面記載著大概有40多位領導的手機號碼及工作單位。之后譚某花50元錢買了一張新手機卡及一張名為“陳參勝”的假身份證,隨即又用假證辦了一張存折及銀行卡。今年1月7日,譚某開始照著通訊錄名單逐一發(fā)送勒索信息,稱手上有貪污受賄資料,要一次性“借”3萬元,并附上銀行卡賬號,要求5天內轉賬。他在短信中稱,“不借的話將材料送上中共舉報貪污腐敗網(wǎng)”。發(fā)完后,譚某把手機卡拆出來或直接關機。但此后兩天,一直沒有錢存入其銀行賬戶。譚某就又把新手機卡換上,又照著名單發(fā)了一遍勒索信息。
一周后,譚某又換上新手機卡,收到一條短信,問為什么發(fā)信息給他,并稱要報警。譚某馬上給對方回短信:“給3萬元只是九牛一毛,你貪污也不止這些…… 我等錢用,不要令我對你做到最絕,你三思!”直到被抓,譚某一分錢也沒有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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