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訊(記者 顏斐)因自己的肖像被擅自用在廣告里宣傳一款中老年手機,央視著名主持人王凱以肖像權和名譽權被侵犯為由,將深圳市嘉蘭圖設計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索賠經濟損失以及精神損失共30萬元,并要求對方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昨天上午,此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昨天上午,王凱本人沒有到庭,其委托的兩名律師出庭。王凱起訴稱,今年5月4日,深圳市嘉蘭圖設計有限公司在山西晚報刊登廣告,銷售自己的首信牌中老年專用手機,并在廣告中使用了王凱的肖像,還圈釋稱:“大家好!我是中央電視臺《財富故事會》主持人王凱,我專門報道過這款獨具原創(chuàng)性的,專門為中老年人設計和研發(fā)的手機,不信,咱們網上見!(如圖)”而該公司并沒有征得王凱本人授權同意的情況下刊登廣告,使人誤以為他在做有償商業(yè)廣告。
王凱稱,他是央視財經頻道一線主持人,在全國電視業(yè)界頗具影響,主持的“財富故事會”自開播以來深受全國觀眾喜愛。中央電視臺也規(guī)定,未經允許禁止主持人私自參與任何商業(yè)活動。由于被告的侵權行為,給其個人聲譽帶來了非常不利的影響。如今王凱已陷于疲于應對、解釋的窘地。
深圳市嘉蘭圖設計有限公司表示,該公司從未自行設計、制作、發(fā)布使用原告肖像的廣告,也沒有委托包括山西晚報、山西地區(qū)總經銷在內的任何他人設計制作發(fā)布使用原告肖像廣告。如果認為公司應承擔侵權責任,原告負有舉證該公司是廣告主的舉證責任!笆仔排苾煽钪欣夏陮S檬謾C已獲國家專利。正因如此,市場上出現了許多假冒產品。”該公司代理人稱,廣告中宣傳的產品不是該公司生產和銷售的產品,廣告發(fā)布者只是借用了該公司手機品牌名稱。
對于原告提出的20萬元肖像權經濟損失,被告公司指出這沒有計算依據。被告公司代理人稱,該公司并沒有因該廣告獲得直接經濟利益,王凱也沒有因為廣告導致經濟損失。此外,原告提交的證據并不足以證明其遭受了精神損害并達到了嚴重的程度,原告要求精神賠償也不應得到支持。
針對被告方當庭答辯的意見,原告方當庭要求增加訴訟請求,將涉案產品的經銷商山西文匯時代文化用品超市有限公司追加為共同被告,法庭表示庭后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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