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春瑞) 顧客付費買完手機,卻被店方要求再交600元錢,雙方發(fā)生拉扯。
店員表示,事發(fā)時將價格寫錯了。店方稱,已按“寫錯的價格”將手機賣與顧客。
7399元手機變7999元
昨日上午11時,顧客魯某在通州西門世紀聯華超市對面的一家迪信通手機店,購買了一部非合約版32G的iphone4手機。
“店員說價格為7399,我當即決定買了。”魯某稱,當他刷卡付款后,店員任某過來說“價格寫錯了”,要求再付600元。他拒絕并向店員索要發(fā)票和保修卡,“他們不給”。在出門時,他與店員發(fā)生拉扯!八麄儼盐业囊路3顆紐扣。”魯某稱。
“我們當時說好的是7999,但是取機條寫成了7399!弊蛱,店員任某稱。
該迪信通店員阮先生稱,事發(fā)時,顧客魯某不要發(fā)票和保修卡,直接沖出門外,他們才阻擋他出門!拔覀兲岢鋈∠灰祝诉魯某的7399元錢,魯某反對!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事發(fā)店對面的迪信通店內,詢問非合約版iphone4價格,店員稱:“32G的7300!
迪信通已道歉
昨日,迪信通公關部表示,店員已經向顧客道歉,店方已按7399元價格將iphone4(32G)手機銷售給顧客魯某。
昨晚,顧客魯某表示,滿意迪信通的解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