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曹洪梅 通訊員 粵工商 實習生 段可報道
昨日上午,廣東省工商局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廣東省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條款及行業(yè)“潛規(guī)則”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的工作情況。此外,中國電信、聯通、移動三家通信企業(yè)就取消預付費話費、規(guī)范增值服務收費等行為向社會做出承諾。
廣東省消委會江列華副秘書長總結說,“此次行動對于打擊行業(yè)霸王條款行為將有突破性改變”,“各企業(yè)的公開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他們沒有兌現,相關部門可對此立案調查”。
據了解,從3月初到5月15日,全省工商系統(tǒng)共檢查經營單位19517家,檢查經營合同34787份,糾正違法合同條款175條,發(fā)放行政指導意見書280份,查處合同霸王條款案件217宗。
此外,為使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廣東省工商局聯合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從3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征集的“霸王條款”活動,共征集到了100多條意見。其中有效意見77條,涉及通信、物業(yè)管理、銀行業(yè)等13個行業(yè),所征集得到的“霸王條款”、“潛規(guī)則”有36條,涉及電信、移動、聯通等三家通信運營企業(yè)。對此,省工商局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賦予的法定職責,對征集所得通信行業(yè)的“霸王條款”、“潛規(guī)則”進行分析研究,歸納出八個方面的主要問題。
通信行業(yè)八方面“霸王條款”
1.預付費使用期限問題。充值卡過期視為客戶自動放棄卡內金額;
2.捆綁使用問題。寬帶開戶被要求用戶捆綁開通固話和手機;
3.增值服務商利用三大運營平臺單方開通收費項目問題;
4.預付費寬帶套餐到期后,單方面自動延期并收取費用問題;
5.因增值服務扣費不足停機問題,在其他功能業(yè)務扣取費用不足時,月租用戶的所有服務全部停止;
6.轉號退余額問題,過戶后原號碼賬戶的余額不可退還;
7.擅自變更套餐收費標準問題;
8.排除消費者就格式條款爭議選擇訴訟方式的權利問題。
電信、移動、聯通承諾
取消預付話費有效期
廣東電信:
自4月1日起分階段全面取消預付費用戶的話費本金有效限制期,移動用戶以及寬帶用戶實施時間為4月1日,固話用戶、小靈通用戶實施時間分別為5月1日和6月1日。
同時,4月1日起,廣東電信制作發(fā)行的11888充值卡有效期限從3年統(tǒng)一延長為5年。對于已發(fā)行卡而言,其激活有限期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后的,有效期自動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其激活有限期截止日期在2012年3月31日之前的,在激活有效期截止日期到期后的1年內,客戶可持卡到指定營業(yè)廳辦理延期服務,可延期一次,延長1年。
廣東移動:
自1月1日起,移動新發(fā)行的充值卡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5年,已發(fā)行未到期的充值卡有效期自動順延3年,并已全面取消預付費客戶的余額有效期。
廣東聯通:
3月15日起分步取消預付費產品話費有效期,3月15日停止銷售無月租或無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5月1日起,所有在用的有月租或有月最低消費的預付費產品取消有效期;同時向實名制預付費用戶提供銷戶及通信賬戶余額轉移業(yè)務,用戶在銷戶時可將賬戶余額全部轉移至用戶指定的其他本地中國聯通號碼。
規(guī)范增值服務管理嚴禁強制捆綁套餐
廣東電信:
對于有爭議的增值業(yè)務收費先向消費者退費,再與增值服務商核查;所有增值業(yè)務將出示清晰的資費說明,確保訂購由用戶發(fā)起確認,避免反向訂購。流程規(guī)范包括:包月類業(yè)務必須進行二次確認;訂購或退訂成功有提醒;免費體驗期結束后默認取消,禁止自動轉為收費產品。
廣東移動:
客戶可利用“0000查詢,自由退訂”功能,隨時編輯短信“0000”發(fā)送至10086,便可快速查詢到截止目前所訂購的增值業(yè)務,直接回復業(yè)務的序號即可取消相應的業(yè)務。
廣東聯通:
完善SP管理,對用戶關注的擅自開通收費以及資費明示問題,明確規(guī)定必須明碼標價、二次確認,嚴禁出現體驗后默認開通扣費、強行扣費、強行定制的情況;用戶可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捆綁套餐或單產品套餐;同時,開通了全國服務質量監(jiān)督舉報電話(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