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欖鎮(zhèn)市民林某于2013年8月15日在小欖鎮(zhèn)深涌路飛俊通信店內進行手機維修,更換一套價值300元新的HTCt328d液晶顯示屏,更換后情況良好。在9月6日,該手機液晶出現黑屏,即能開機但沒有畫面顯示。當日,林某向該店反映情況,但負責人黃某表示,液晶是沒有保修的,要按新的購買另一套液晶顯示屏,費用為300元。林某要求該店無償退回更換液晶顯示屏300元錢。雙方協(xié)商無果后,林某向鎮(zhèn)、市消委會進行投訴,最后追討回150元。
消費者
投訴10天后才進行協(xié)調
林某在要求該店賠償無果后,于9月6日向小欖消費者委員會進行投訴。經兩次“協(xié)商”后,才向該店要回150元。
“9月16日下午,也就在我投訴10天后,小欖鎮(zhèn)消委會才約我到現場進行調解。在現場,消委會工作人員就讓我們自己進行調解,第一次調解很不成功,消委會工作人員告訴我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绷帜掣嬖V記者。
第一次調解后,林某對調解效果很不滿意,就向中山市消委會進行二次維權!暗诙尉S權時,隔了大概五天,再次去調解的時候,小欖消委會還是那種態(tài)度,叫我們先協(xié)商,協(xié)商不行上法院。”林某說。在兩次維權路上,林某感覺消委會做法有點草率。
消委會
按程序辦事且雙方已簽訂調解書
“我們9月6日接到投訴后,多次找過那家店,但都沒開門。我們也告訴林某,如果他發(fā)現店主開了門,大家就一同前去,所以前后共花了10天時間!毕瘯ぷ魅藛T告訴記者。
消委會工作人員稱,林某在飛俊通信內維修手機時沒有開具相關單據,維修品也沒三包規(guī)定,也不符合規(guī)格,店主黃某就不予保修。對于林某的第二次維權,消委會工作人員解釋,當時是和工商部門一起去現場進行調解,最后通過協(xié)商,林某最終要求商家退還150元,并簽訂了調解書。
“消委會以雙方自愿調節(jié)為主,如一方不愿意接受調節(jié),或雙方意見分歧過大,我們將會出具終止調解書。消費者可以通過向行政單位進行申訴、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等方式維權!毙煜瘯ぷ魅藛T告訴記者。
律師
用法律手段維護消費者利益
根據此案例,記者采訪到了張海國律師。張律師稱,商家與消費者林某已經接受了維修合同,商家修好手機來獲取勞動適當費用,商家與消費者已經形成了合同關系,商家要履行合同義務。
“消委會是沒有強制執(zhí)行能力的,它只能對消費者進行幫助維權,協(xié)同各單位對消費者進行維權。消費者對消委會的回復不滿也存在客觀影響的,消費者的投訴往往希望第一時間得到第一回復!睆埪蓭煾嬖V記者。消費者在遇到維修情況下,“三包規(guī)定”是否覆蓋到維修產品上。記者帶著問題再次采訪到張律師。
“現在都全面覆蓋‘三包規(guī)定’,‘三包規(guī)定’是指修理、更換、退貨!叭(guī)定”旨在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如果消費者買的產品不在三包范圍內,可以通過自行協(xié)商、向消委會投訴、上法院起訴等形式來維護自己的利益。王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