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會公布10月受理投訴情況 電信、快遞服務問題多
明明開通了某網站視頻流量包,但用戶看該網站視頻卻被電信運營商告知不在流量包內,仍然收流量費;快遞到貨時破損,保值1400元快遞公司只肯給700元,還拒不返還貨物;電腦城導購花言巧語推銷電腦,消費者交錢后卻又推脫說缺貨,給臺便宜電腦充數(shù)……
昨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委會”)公布了今年10月受理投訴情況。今年10月,省消委會共接到消費者投訴241件,環(huán)比增長8%,其中銷售服務類的投訴占比較大,電信、快遞、電腦銷售等行業(yè)問題多。不良商家使出渾身解數(shù)欺瞞消費者,騙取錢財,到頭來危害的還是商家自身的信譽。
文/記者李大林
通訊員趙建勇
電信
開通“流量包” 流量超了800M
運營商收300元流量費后返還
消費者彭小姐投訴,稱她今年10月8日在某電信運營商營業(yè)廳購買了一部三星note3合約機,并于10月13日晚開通了 搜狐 視頻流量包。彭小姐本以為今后看搜狐視頻就高枕無憂了,但自10月15日起她陸續(xù)收到流量計費短信,提示流量使用量超出套餐流量將近800MB。
彭小姐向公司客服咨詢,得到的反饋信息是她10月使用共計1.8G的流量,其中僅700多兆是搜狐視頻,屬于搜狐視頻流量包內的免費流量,其他超出的流量是91助手、163郵箱等應用程序產生的。但彭小姐表示自己從未使用過163郵箱,也并未安裝過91助手,而且根據手機設定中的數(shù)據統(tǒng)計顯示,搜狐視頻產生的流量是1.64G,其他流量使用只有210MB。
省消委會受理該投訴后與該公司溝通,公司客服人員于10月24日致電消費者,表示已用兩部已開通搜狐視頻流量包的手機做了實驗,兩部手機剛開始使用搜狐視頻客戶端時流量計費正常,都包括在流量包內,但其中一部手機接了電話之后,搜狐視頻產生的流量不再計入流量包,產生了套餐外的流量費用。因此,該公司決定將該手機賬戶多計的流量費用及“搜狐版”視頻包月費共298.87元返還給消費者,并于當天返還到賬。
本以為該投訴告一段落,但11月1日省消委會又收到了該運營商省公司的復函,稱彭小姐手機流量計費并無錯誤,消費者超出套餐的流量確由91助手、163郵箱等應用程序產生的,這與其向消費者解釋的內容大相徑庭。彭小姐表示,已收到退回來的多扣的費用,表示不再追究,但不認同該公司的做法。
對此,省消委會表示,該公司應全面檢測其搜狐視頻流量包業(yè)務,如果確有其向消費者解釋的情況(觀看視頻一經中斷,所產生的流量費不再計入流量包),那就必須對系統(tǒng)進行改進,如果短期內無法改進,則應在消費者開通視頻流量包時向其做明確的說明,以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快遞
快遞幾罐奶粉 收貨發(fā)現(xiàn)都有破損
保值1400元 快遞公司只賠700元
消費者周先生的投訴,稱他7月底收到通過深圳申通快遞公司郵寄的幾罐奶粉,拆開包裝后發(fā)現(xiàn)物品均有不同程度的損壞,有些奶粉還漏出來了?紤]到物品的特殊性,周先生當初選擇了1400元的保價服務,付了42元保價費。
面對損壞的物品,周先生當場拒收并要求賠償,但快遞員稱這只能由寄件人去走流程理賠,結果兩個多月以來深圳申通公司以各種方式及理由逃避、推諉。周先生向申通公司上?偛客对V后,深圳申通公司以“保價郵件,只保丟不保損”為由,拒絕了消費者的合理賠償要求。
省消委會受理周先生的投訴后,該公司依然堅持所寄物品是“保丟不保損”,在多番溝通后,公司給出賠償700元,奶粉由申通自行處理的方案。周先生怕奶粉變質,也只能勉強同意該方案。
周先生以為可以很快拿到賠償金了,結果深圳申通公司依舊拖延。在隨后確認賠償時間時,省消委會工作人員連續(xù)五天撥打深圳申通公司電話,對方皆不接聽。直到11月8日下午通過其它方式,才與對方取得聯(lián)系并確認了賠償時間,深圳申通公司同意賠償消費者700元的現(xiàn)金,但是奶粉卻不返還消費者。
省消委會表示,深圳申通公司該賠償方案顯失公平,消費者購買了1400元的保價,但出現(xiàn)糾紛后,消費者損失了全部郵寄品的所有權,僅得到700元的賠償金而非1400元的保價款。深圳申通公司以“保價郵件,只保丟不保損”的說法,減輕了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加重消費者負擔,屬無效。省消委會已將該投訴的調解過程電話向申通上海總部反映,并要求其給一個明確意見。
電腦
銷售
推薦高配置電腦
騙你先交錢
以低配置電腦應付
拒不退錢換貨
市民徐先生10月份在天河路百腦匯電腦城看中了一臺Y410P-IFI的筆記本電腦,價值5450元,但銷售人員告訴他要先付款才能去貨倉提貨。當徐先生付完錢后銷售人員既沒開發(fā)票也沒去倉庫提貨,拖到晚上8點,銷售人員以倉庫沒貨,時間太晚為由為他提供了一臺價值僅3400元的電腦,并表示第二天過來換電腦或是退錢都可以。當徐先生第二天去換電腦時,銷售人員卻以各種理由拒絕。
省消委會表示,近期接到了不少消費者的投訴,稱在廣州天河區(qū)石牌附近電腦城購買電腦時遭遇經營者的欺詐性銷售。一些不法經營者利用消費者沒有專業(yè)的電腦知識,有意誘導消費者購買與其要求配置不符或低于要求配置的電腦,以次充好,但價格卻高于市場價800元至1500元不等。還有些不法經營者直接欺騙消費者,稱沒有其要求的電腦型號需從倉庫調貨,要求消費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但在定金單上并未注明價格,到第二天交貨時單方面將價格調高幾百元至千元不等,導致交易不成功,經營者以消費者單方面違約而拒絕退還定金。更有甚者,態(tài)度惡劣,恐嚇消費者。
針對以上情況,省消委會已于10月底曝光電腦城問題,同時向廣大消費者發(fā)出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慎重選購,小心陷阱。
電腦消費問題曝光后,引起監(jiān)管部門、電腦城賣場主辦方和品牌商的高度重視。涉及的廣東百腦匯電腦城店、 華碩電腦 公司、廣州億仁電腦科技公司派人專程來到省消委會,深入檢查被曝光的問題,同時與省消委會建立了直通的投訴維權對接機制。廣州天河區(qū)石牌附近電腦城所在地工商所也加強了對電腦城的日常巡查監(jiān)管,還上門指導電腦城加強管理,聯(lián)合電腦城制定監(jiān)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