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 2011-08-11 09:23 | 作者: | 來源: 北京晨報 | 字體: 小 中 大
新華社電 備受關注的原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臺)原總裁(總臺長)李曉楓涉嫌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10日在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李曉楓被指控涉嫌受賄4904萬余元、挪用公款300萬元。
據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2001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曉楓在工程承接、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收受周某等17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904萬余元。此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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