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仇日紅 通訊員 謝金) 兩男子在馬路上故意碰撞行人,然后將自己手機丟在地上聲稱損壞,借此勒索路人。日前,寶安警方在動態(tài)巡邏勤務工作中,巡邏民警剛好撞破這一幕。
4月9日19時許,石巖派出所民警阿康等巡邏至羅租橋頭嶺村時,看到有三名男子正在爭吵不休,便上前查問。其中一名穿廠服的張姓男子向民警反映,當時他從附近一家工廠下班回家途中,迎面而來一名高個男子撞到其身上,然后對方手上的一部手機掉在了地上。高個男子撿起手機說屏幕摔壞了,揪住張先生聲稱手機是5000余元買的,要求張先生賠償4000元。張先生說自己拿不出這么多錢,這時旁邊又圍過來一名男子,稱高個男子是他表弟,他愿意做個中間人,讓張先生賠償2000元。張問對方可不可以只賠1000元,不料,對方兩名男子就翻臉了,聲稱不賠錢就要叫人過來。
在民警的要求下,兩名男子這才極不情愿地拿出了摔壞的手機。阿康接過手機,一眼就看出了手機是一部山寨蘋果機。
經(jīng)過審訊,兩名男子承認手機價值僅100余元,對結(jié)伙敲詐勒索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