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邢世偉)昨日上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依法對震驚國內(nèi)外的3·10特大跨國電信詐騙系列案進行公開宣判。
在當天審結(jié)的此系列案中,姚巍等56名被告人分別獲刑,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12年。
9人詐騙633萬余元
昨日8時30分,3·10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56名被告人在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集中宣判。
記者看到,56名被告人分為8批,由56名法警押解至法庭接受審判,他們的中的大多數(shù)為20歲至30歲的年輕人。
56名被告人共實施詐騙360多起,查明的被害人有180多人,詐騙得款高達人民幣1556萬余元。其中,被告人姚巍等9人詐騙一案,詐騙次數(shù)最多、涉案金額最大,高達633萬余元。被害對象涉及廣東、河北等十余個省市。
廈門中院經(jīng)過審理,根據(jù)各被告人參與詐騙的數(shù)額、次數(shù)以及各自在共同犯罪中均屬從犯等量刑情節(jié),分別判處二年三個月以上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案件曾震驚全國
2011年6月9日,中國大陸、中國臺灣、柬埔寨、印尼、馬來西亞、泰國警方同步行動,成功摧毀一個由臺灣人組織操控的特大跨國、跨兩岸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先后抓獲犯罪嫌疑人598名,詐騙數(shù)額高達7000余萬元。該案是特大跨國電信詐騙的首例新型案件,曾震驚全國。
記者了解到,該案進入司法程序后,分別由北京朝陽區(qū)檢察院和廈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由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和廈門市中院集中審理。今年2月,北京市朝陽區(qū)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彭發(fā)榮、李英等91名被告人8年至1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
今年7月15日至23日,廈門中院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轄決定對該系列案集中公開開庭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在廈門市中院對56名被告人一審宣判后,3·10特大跨國電信詐騙案所有被告人的審理就此暫告段落。
騙術(shù)
詐騙集團的組織呈金字塔結(jié)構(gòu),塔頂是集團核心層,下設劇本組、話務窩點、取款組和洗錢轉(zhuǎn)賬團伙。該集團的詐騙程序是:
●由話務人員扮演公檢法的工作人員,打電話行騙;
●受騙者將錢存入其指定賬戶;
●取款組的“車手”們(團伙中稱呼,意為取款者)立即取款并將現(xiàn)金存入洗錢賬戶;
●錢最終進入集團頭目的指定賬戶。
■ 揭秘
“劇本”編寫詳細 人員角色安排具體
該集團為詐騙編制了“劇本”,臺灣頭目稱之為“戰(zhàn)斗手冊”。
“戰(zhàn)斗手冊”中,每一名詐騙人員扮演不同角色,如由一位女話務員通知受害人法院有其傳票,另一名話務人員(一般為男性)冒充當?shù)鼐,告知他涉嫌洗錢。
制造背景音 客戶分給“對口”話務員
該詐騙集團的劇本中有各種問答細節(jié),包括被騙者懷疑的時候怎么說,什么時候打電話,完全按照被騙者的心理行事。
打電話時,有專門設備制造出法院、警方的工作聲音作為背景音。
在話務人員選擇上,詐騙集團也需要“精挑細選”。普通話好的,主要打北方地區(qū)“客戶”;粵語好的,打廣東“客戶”。
■ 提醒
據(jù)記者了解,一般公檢法部門如果通知當事人相關情況,除電話通知外,一般會有書面材料送達,單靠電話通知一般不可信。
此外,若有“公檢法工作人員”要求當事人匯款或把資金轉(zhuǎn)移到安全賬戶,類似行為基本是詐騙人員所為。當事人如果遭遇此類情形,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