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流量按月計費、過期作廢”是否合理?一直以來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消費者認為自己花錢買下的套餐,沒用完的流量理應是自己的,可以向后滾存;但運營商則認為此舉符合行規(guī)和交易習慣,用戶沒有按月使用完流量視為其自主放棄。這或許是一個矛和盾的問題,但并非鐵板一塊,完全不可“破冰”,關(guān)鍵看其是否愿順應民意適時“割肉”,從而與民讓利。
如今信息消費已經(jīng)成為生活的“必需品”,但同時也讓通訊業(yè)成為投訴最集中的行業(yè)之一。日前廣東消委會的一項調(diào)查顯示,消費者對信息消費的不滿意,主要集中在信號不穩(wěn)定、上網(wǎng)速度慢、資費過高、通訊覆蓋范圍小,以及限制“帶號入網(wǎng)”等方面。
其中“套餐流量剩余部分按月清零” 為中選率最高的項目,廣州超過八成(81.1%)的受訪者認為不合理,深圳近七成(69.7%)受訪者同樣不認同。
為此, 廣東消委會攜手廣州、深圳兩地消委會向通信運營商“喊話”:請允許消費者把吃不完的“雞腿”留到下一餐。倡議學習借鑒上海通信運營商經(jīng)驗,盡快推出按季度、半年及年度清零等多種流量計費周期套餐,逐漸過渡到允許消費者將未用完的流量,沿用至下一個計費周期繼續(xù)使用。
“流量清零”這一做法是否有!靶孪ā本,有無侵害消費者的權(quán)益,這一爭論或?qū)⒊掷m(xù),一時難以定論。而運營商是否響應這一倡議,目前也充滿懸念。但上海運營商的經(jīng)驗或?qū)⒊蔀樾袠I(yè)標桿與明燈,也意味著行規(guī)絕非牢不可破,關(guān)鍵是要破得其所。尤其是利字當頭的情況下,將考驗各運營商是否敢于取舍、勇于惠民,將流量清零的天平向消費者傾斜。
在越來越多用戶說“不”的情況下,其他各地的運營商會否效仿,順應潮流自我破冰,這將注定是一場充滿營銷智慧和民間力量的持久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