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蘇州郊區(qū)的王老伯六年前因房屋拆遷搬了家,老房子里的電話沒人用也沒銷號,他自以為沒使用就不用交費。不料,近日收到法院的一張支付令,要求他繳納六年前所欠的電話費和“滯納金”1000多元。一輩子安分守己、沒進過法院門的王老伯,被突來的法院支付令,完全攪亂了生活。
懷疑:接到“追費電話”疑遇到騙子
今年9月的一天上午,居住在蘇州郊區(qū)某安置房的王老伯的妻子突然接到一個蘇州本地的陌生電話,一女子自稱某電信部門工作人員,說王老伯6年前的一家庭座機電話已欠費1000多元,要求王老伯抓緊時間到某電信營業(yè)點繳納欠費。
王老伯的妻子是那種欠下別人一分錢都睡覺不安穩(wěn)的人,她立即把這個消息轉(zhuǎn)告了丈夫王老伯。平時愛好閱讀看報的王老伯笑笑說,這肯定又是一個詐騙電話。
直到前幾天,王老伯收到了一封快遞,拆開一看是一張法院的支付令,一輩子都沒和法院打過交道的王老伯這才緊張起來,細看法院支付令,上面寫著王老伯因使用某固定電話欠費而被電信部門申請執(zhí)行。王老伯這才記起這固定電話號碼確實是自己在1997年住在市區(qū)一房屋時申請安裝的,2003年該房子拆遷時,這部電話也就停止使用,自己隨即在新安置的家里新裝了一部固定電話,原來的家用固定電話也一直沒去過問。當時,王老伯的妻子提醒他辦理銷號,王老伯認為電話又沒欠費,電話沒錢的時候自然就會停機,也就沒有去辦理銷號。
氣憤:為何幾年中從未收到欠費通知
接到法院支付令的王老伯立即趕往電信網(wǎng)點查詢,才得知搬家后因該電話號碼沒及時辦理銷號手續(xù),該號碼還有幾個月在交座機費,所欠的座機費加上幾年來的因欠費所形成的滯納金,幾年下來就達上千元。但王老伯有一個問題一直想不通,因為自己家要拆遷,沒有辦理停機銷號,是自己的過錯,但既然電信沒有給我停機銷號,一直處于欠費狀態(tài),為什么從2003年直到2009年長達六年的時間沒來通知我?
蘇州名仁律師事務(wù)所吳香柱律師指出,由于王老伯本人的疏忽,未辦理停機銷號手續(xù),導(dǎo)致欠費的發(fā)生及擴大,應(yīng)該說,要承擔(dān)主要責(zé)任。而電信部門于6年后才向王老伯主張權(quán)利,除非電信部門能舉證在王老伯欠費期間曾對王老伯催繳過,否則就過了法定的兩年訴訟時效。
陳小武 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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