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熱點快評
如果自糾自查是靠不住的,“老子”給“兒子”作何結論,都不重要了;茅臺酒究竟被內部高管喝了,還是“用于市場拓展”,也不重要。
中石化“茅臺門”剛剛平息,廣東公司又一腳踏入其中。近日廣東電信的16位員工在網(wǎng)上發(fā)帖實名舉報該公司大批購買茅臺酒供內部高管吃喝。廣東電信表示,該公司購買的一些茅臺酒用于市場業(yè)務拓展、客戶關系維系和外事活動。(據(jù)5月26日《新京報》)
中石化對“茅臺門”的自查自糾,并未取得公眾信任;最終的“嚴肅處理”結果并不嚴肅,從公眾輿論來看,也未接受。而關于廣東中石化總經(jīng)理私購茅臺、揮霍公款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的質疑,中石化高層好像也懶得回應。那么,同樣是自己調查自己的廣東電信調查組,其調查結論會不會有公信,這個問題也就無需回答。
如果自糾自查是靠不住的,“老子”給“兒子”作何結論,都不重要了;茅臺酒究竟被內部高管喝了,還是“用于市場拓展”,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國企的公務消費是不是處在監(jiān)督之下?誰在監(jiān)督?怎么個監(jiān)督法?如果這些答案是迷糊的,即便茅臺確實都喝在公務上了,那也只能證明茅臺酒喝得合規(guī),而每年巨額的公務消費款項是否都合理合法,我們還是不知道。
以中石化“天價酒”事件來說,如果內部監(jiān)督是有效的,這事兒也就輪不到“內鬼”舉報。政府審計確實比內部監(jiān)督發(fā)現(xiàn)的問題多,但未必可怕——公務消費上出些問題畢竟是“違規(guī)”,而不違法,更談不上犯罪;廣東中石化老總公款私購茅臺,而如此嚴重的問題也不過降職了事,別的情況又能怎么樣呢?近日國家審計署向社會公布了17家央企假發(fā)票、高福利等問題,但問題如何處理,這些央企不是“擠牙膏”,就是裝聾作啞。有媒體評論指出:國企審計結果不能徒具觀賞價值。而這句話的話外音,又反證著審計監(jiān)督的尷尬。
政府監(jiān)管不力,社會監(jiān)督缺位,導致了國企經(jīng)營管理的道德成本過高;中石化“天價酒”這種具體問題也好,大批央企曝出的共性的私分與揮霍問題也罷,都是監(jiān)管不力導致的。如此背景下,廣東電信自稱茅臺酒被“公喝”,一是我們很難相信,二是即便我們信了這次,也很難相信不存在其他問題。
□馬滌明(內蒙古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