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彬 通訊員 竇京京)賣“蘋果”手機是假,借機用手機模型調包詐騙才是真。記者今天獲悉,因騙取多名事主錢財,22歲男子亞某日前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1月15日18時許,亞某在朝陽區(qū)十里河龍富宮附近,以出售“蘋果”手機為名,而后采取用手機模型調包的手段,騙取張某200元。
此后的2月3日至13日期間,亞某使用相同手段,在雙井富力城過街天橋、亮馬橋公交車站過街天橋和呼家樓肯德基餐廳附近等地又先后詐騙3起,共騙得3200元。
2月20日15時許,當亞某來到三元橋附近,準備再次實施詐騙時被當場抓獲,隨身的1部手機及4個手機模型同時被起獲。
朝陽法院審理認為,亞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應予懲處。鑒于亞某當庭自愿認罪,此前無違法犯罪記錄情節(jié),法院對其所犯罪行酌予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