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 訊(記者張淑玲)在摩托羅拉(北京)移動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摩托羅拉)做軟件工程師的孟女士剛懷孕,便趕上公司因經營虧損大幅裁員。雖沒被辭退,但孟女士被待崗降薪。經勞動部門仲裁,摩托羅拉需補發(fā)孟女士工資差額1萬余元。對此,摩托羅拉將孟女士訴至朝陽法院以免補其差額工資。
昨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摩托羅拉訴稱,孟女士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2010年7月起在研發(fā)部門任軟件工程師。由于經營出現(xiàn)嚴重虧損,自2013年2月開始,公司開始大幅裁員,2013年4月,孟女士所在部門已全被裁員撤銷。
摩托羅拉稱,因孟女士懷孕,公司與其維持了勞動合同。但因孟女士一直沒上班,公司下調了其工資。2013年8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要求公司補發(fā)孟女士1萬余元的工資差額。
摩托羅拉認為該份裁決忽視了孟女士待崗停工的事實,故訴請法院判令公司無需為孟女士補發(fā)工資。
庭上,孟女士和丈夫趙先生及其律師出庭應訴。孟女士稱,2013年4月初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2013年4月22日,孟女士向公司人事部門提交了試管嬰兒醫(yī)療期病假條。當時,正值公司大幅裁員,但實際上公司并沒有全部裁員,自己所在的部門中,有幾十個人被調到美國工作了。摩托羅拉專利申請等業(yè)務仍在運營,像IT管理等崗位,自己也可以做,“我要求換崗公司不答應,單方面讓我待崗,給我的工資是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70%,還不到1000元!”孟女士稱。
孟女士認為,自己原來的工資是1萬余元,還有餐補和獎金,但公司只發(fā)給自己北京市最低工資的70%,每個月還不足1000元,“這屬于脅迫離職,是對孕婦的歧視”。孟女士的丈夫在庭上稱,在其與公司交涉的時候,“公司的人當著我的面說,別以為是孕婦就不敢動你”。
庭上,原被告雙方互相舉證質證。
因原被告雙方就調解沒達成一致意見,該案暫時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