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松江交警部門在上海率先使用電子警察對駕駛員開車接打手機的行為開出罰單。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聯(lián)名遞交議案,建議“修訂法律、升級管理手段,加大開車打手機處罰力度”,對開車時接打手機實行扣6分處罰,并考慮將其與酒駕違法行為一樣入刑。(8月8日《新京報》)
●正方
有必要加強震懾力
當現(xiàn)在不管是居家外出還是擠公交地鐵、不管是白天夜晚還是吃飯如廁,很多人簡直是寸步離不了手機,乃至無論在哪里,一眼望去全是“低頭族”,“開車玩手機”也成為普遍的現(xiàn)象。據(jù)一項調(diào)查,47.9%承認自己曾有過開車時看手機的經(jīng)歷。
實際上,因“低頭族”導致的車禍事件已屢見不鮮,據(jù)稱已占總事故兩成以上。而開車時的低頭行為危害的不僅是司機自己。比如曾有報道,一輛江蘇客車以70公里的時速行駛,司機4次掏出手機,在不到7分鐘的時間里,一共低頭看了39次。結(jié)果,客車撞死一名騎車老人。
“開車玩手機”和酒駕一樣,已經(jīng)成為“馬路殺手”,而且,開車“低頭族”利用等紅燈的間隙玩手機也是造成交通擁堵的重要原因!伴_車玩手機”還有可能危及他人正常行車,因此加大了事故發(fā)生的概率。
“開車玩手機”其實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規(guī)定,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一次記2分。但和酒駕、醉駕一樣,如果不入刑,顯然缺乏威懾力,不足以遏制“開車玩手機”。
現(xiàn)在最大的難度是監(jiān)管取證,這不是如酒駕、醉駕那樣攔車檢查就可以發(fā)現(xiàn)的。但比如以GPS系統(tǒng)監(jiān)控疲勞駕駛,也完全可以通過如松江交警那樣用電子警察的技術手段解決。無論如何,當“開車玩手機”的危害正在加劇,無數(shù)人可能因此被奪去生命,“開車玩手機”該不該入刑,或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
錢夙偉
●評判
社會的現(xiàn)實訴求
開車玩手機,已經(jīng)成了一些司機的常態(tài)之為,在一些路口經(jīng)?吹剿緳C玩手機的現(xiàn)象,而在高速行車中,也經(jīng)常會有這種現(xiàn)象。開車時看一眼手機需要3秒,按60公里車速算,3秒就會開出50米,而這50米完全是在開盲車,這給公共安全帶來了很大的隱患,從某種意義上說,開車玩手機,已經(jīng)成為了新的“馬路殺手”。
交通事故猛于虎,以前酒駕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不在少數(shù),在這個過程中,交管部門也沒少花心思,不管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都可能會有交管部門的吹檢,但酒駕者并未將之當回事,不管你怎么檢,大不了就是扣幾分罰點錢,因此,酒駕問題一直沒得到好轉(zhuǎn)。直到酒駕入刑,這個問題才得到了較好遏制。
而現(xiàn)在的開車玩手機,與入刑前的酒駕一樣,任憑交管部門怎么苦口婆心地說,也無濟于事。其根本原因還是在于處罰得太輕,因為玩手機并不是每次都能被抓到,就算被抓到了也就是扣點分罰點錢完事。但這樣輕飄飄的處罰,與其可能給公共安全帶來的危害極不相襯,而且,久而久之的僥幸心理,也會使這樣的司機醉心于開車玩手機,而放棄了對公共安全的責任。
在這種情況下,開車玩手機,已經(jīng)成了一個頑疾,而醫(yī)治這個頑疾,最終還需下猛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等30位代表聯(lián)名遞交議案,建議灑駕入刑,這應當引起立法部門的重視。因為任何立法最終都要服務并服從于社會的現(xiàn)實訴求,開車玩手機,已是一種社會公害,立法應與社會變化形成有效互動,而不能對社會的迫切需要無動于衷。
馬進彪
●反方
可以嚴管不必入刑
當然,“亂世用重典”的道理誰都懂。在手機日益普及的情況下,“低頭族”越來越多,開車玩手機者也常有出現(xiàn)。但問題是否已經(jīng)嚴重到非得“嚴刑峻法”、將其升級到“刑事案件”的程度了呢?似乎還不至于。畢竟,開車玩手機的司機還是少數(shù),他們當中的絕大多數(shù)人也沒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觀故意,且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如果真要入刑,那么就要明確給出界定“玩手機”的標準,比如,接打電話、刷 微博 微信算“玩手機”,我就從兜里掏出來在手里拿了一會兒,算不算?我推測,由此引發(fā)的爭議和矛盾肯定少不了。
其實,影響駕駛安全的行為有很多,并非只有“玩手機”一項。擺弄收音機和音響、設置導航之類自不必說,哪怕是聽收音機、聽歌,也有走神的時候。“玩手機”入刑了,這些行為是否也要入刑?因此,我覺得現(xiàn)有法規(guī)對“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進行處罰,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大可不必畫蛇添足,將“玩手機”刻意拎出來說事兒。
確保行車安全,離不開法律法規(guī)保駕護航。但法律也不是萬能的,更不能什么問題都寄希望于通過入刑來解決。并且,司法資源有限,什么事情都入刑,恐怕不僅起不到預期的效果,反倒會損害法律的嚴肅性。管住“開車玩手機”之類的危險行為,一方面要靠引導教育,讓所有的司機都認識其危險性;另一方面,只要嚴格執(zhí)行現(xiàn)有法律法規(guī)就足夠了——發(fā)現(xiàn)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依規(guī)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大可不必再多此一舉,單獨弄出個“入刑”來。
喬志峰
●建議
不妨在實踐中衡量
隨著手機的普及,人們越來越離不開它。手機大大方便了人的生活,與此同時也帶來一些負面影響。過度使用手機,占用了個人太多的時間,傷害了視力,個別時候還帶來危險。這都是對手機使用者本人來說的,危害性還不是最大。開車接打手機,問題就更嚴重了。因為這不僅僅對開車者有危險,對于路人同樣造成嚴重的安全隱患。
上海交警部門對開車接打手機進行處罰,體現(xiàn)了對路人負責,維護良好交通秩序的決心和責任心。以往對于酒駕進行處罰,甚至入刑,曾有過不同看法。但隨著社會發(fā)展,人們認識到了酒駕的危險,對此基本統(tǒng)一了贊同意見。同樣情況,對于開車接打手機進行處罰,也需要有一個認識過程。但是,適當罰款扣分還是很有必要的。事實證明,很多交通事故與開車接打手機有關,而這往往不容易引起駕駛?cè)藛T的重視。一些人總認為,接打電話時間短,不影響開車,卻忘記了事故的發(fā)生往往在一瞬間。而一旦發(fā)生事故,又往往追悔莫及。對開車接打手機進行處罰,正是為了引起人們對此危險的重視。交通法規(guī)是與時俱進的,新情況出現(xiàn)了,自然要出臺新辦法來處理。必要的處罰措施應該跟上,才能降低以致杜絕開車接打電話的現(xiàn)象。
我們講,無論扣分還是罰款并非針對某個人,正如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作用一樣。規(guī)定是針對違規(guī)現(xiàn)象的,只要遵守了,一切都好。如果無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我行我素,當然要受到應有的處罰。至于接打電話入刑,當下看有些過快。這需要在實踐中不斷衡量,以便把交通管理與違規(guī)處罰有效結(jié)合起來,達到最佳效果。
李洪嵩
●三言兩語
駕車時玩手機,反應時間肯定會比正常情況下慢!
——王方
危害的是公共安全,支持入刑。
——牛浩均
開車玩手機還沒到犯罪級別吧?
——于洋
過于嚴苛,難以接受。
——馬一誠
不但開車的看手機,過馬路的也低頭看,防不勝防。
——向軍
現(xiàn)在是記2分,確實太輕了。
——張阜明
應該下猛藥了。
——閆志奇
現(xiàn)在怎么低頭看手機蔚然成風了,多危險。
——趙欣欣